最近有香港學校被指涉嫌「借殼」予中國大陸機構辦學,其中包括直資中學香港優才(楊殷有娣)書院被指派教員到大陸授課,但校方早前否認相關指控,稱雙方只是姊妹學校。近日,優才書院在接受傳媒查詢時承認其辦學團體「優才志潔學校有限公司」打算在廣州開辦新校,但不涉及香港學籍。教育局強調,香港的公帑資助學校必須嚴格遵照《教育條例》等規定及局方指示辦學;除非得獲教育局批准,否則任何學校均不得與第三方機構協作。
本報記者在「搜狐」、「知乎」等大陸網站發現,今年5、6月已經有多篇文章介紹香港優才書院將在廣州開設分校,名為「廣州香港優才書院港澳子弟學校(籌)」,又指「並非掛牌學校」。
文章聲稱,優才書院教研團隊為大陸學生設計了與香港本部同步的階梯式資優課程體系,透過三階段教學規劃實現無縫對接,然後應考DSE。廣州所有教學老師均經過香港優才書院本部聯合招聘、校本部培訓,本部考核通過後派駐廣州學校任教。宣傳資料顯示,新校於今年6月15日舉辦啟動禮,並形容為「大灣區教育新地標」。
《Yahoo新聞》昨日(10日)報道,廣州新校地址為廣州黃埔區茅崗路848號,初中部學費為每年15.8萬元人民幣,高中部則為18.8萬元人民幣,並設創校生獎學金。
優才書院代表葉老師回覆《Yahoo新聞》查詢時否認在廣州開設分校或DSE課程,但承認其辦學團體「優才志潔學校有限公司」計劃在廣州開新校,強調不涉及香港學籍。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朱國強稱,香港辦學團體在大陸開辦學校必須遵守兩地相關法規,宣傳內容須更加嚴謹,以免家長和公眾誤會。
教育局強調,本港資助學校須嚴格遵照《教育條例》、《教育規例》、香港相關法例及教育局不時發出的指示辦學。除獲教育局批准外,任何學校均不可與第三方機構協作,安排第三方機構以其學校名義開辦教育課程(包括公開考試課程),並由家長或學生向該機構支付所需學費。如發現有任何違規情況,教育局定必嚴肅跟進。
教育局稱,中國大陸學校如果希望成為香港文憑試「與考學校」,須先得到大陸相關教育部門批准,並須在高中階段的教學質素及行政上作出配合,以符合香港課程的要求,包括透過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等機構證明學校的運作與香港的註冊學校相若,才可向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申請成為文憑試「與考學校」;否則,該校學生只能以自修生方式報考文憑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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