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表示,今年1月至8月,接獲548宗涉及藥房及藥店的投訴,當中有商戶在銷售過程中仍採取具爭議的手法,包括混淆「斤變両」、「両變錢」等計價單位,以及推銷包裝高度相似的影射貨品,亦或是單據內容與購入數量不符。消委會表示,儘管曾於2023年點名譴責4間藥店的不良銷售手法,香港海關亦多次展開執法行動,唯類似的情況仍然時有所聞。消委會提醒藥房及藥店的營運者,應清晰標示價格及計價單位,並於交易前主動說明,以減少爭議。
「両」變「錢」計價混亂 誤導旅客
一家來自新加坡的何女士,原打算在A藥妝店購買潔面產品,唯店員不斷推銷藥材包括奶薊草,並提出「買80送5」的優惠。店員在銷售期間沒有提及計價單位,當時在量秤上顯示重量為0.85,何女士聲稱見標價為每「両」$380,估算整筆交易金額約為$300,遂同意購買。店員在未有清楚說明計價單位及總價的情況下,便已將藥材研磨成粉,然後要求她支付$30,400。
由於金額遠超預期,何女士即場提出疑問,店員始解釋計價單位為「錢」,每錢380元,購買80錢送5錢,折合共30,400元。何女士不滿店員未有事前說明,唯由於當時有3名子女同行,唯有息事寧人先行付款。店員起初拒絕提供收據,在何女士堅持下才肯發收據。何女士其後向香港海關投訴,並向消委會求助,要求退款。經消委會多番調停,A藥妝店最終同意全額退款退貨,事件得以解決。
「安宮牛黃丸」名稱差一字 疑影射
一名大陸遊客葉先生,到B藥房查詢安宮牛黃丸。他雖有打算購買的品牌,但過程中沒有提及品牌名稱。店員遂推介一盒產品,介紹為「北京安宮牛黃丸」。葉先生見產品的包裝外觀設計類似打算購買的品牌包裝,加上店員說是「北京」,以為是自己想買的品牌,遂付款約$2,640購入3盒。直至葉先生返抵大陸後檢查,才發現雖然該產品的包裝和外觀與心儀品牌高度相似,產品上也同樣寫有「北京」和「安宮牛黃丸」字眼,但生產商名稱卻相差一個字,懷疑屬假冒或影射貨品,遂向消委會求助,冀憑單據安排退貨退款。
B藥房回覆消委會時,沒有回應該藥品是否影射其它品牌,但願意安排全額退款。經商議後,葉先生於兩星期後再度訪港,親身到店辦理退貨和退款,其後亦致函感謝消委會協助,個案得以解決。
單據標示與實物數量不符 商戶系統錯誤
還有一名大陸遊客龔女士,於C藥妝店購買1盒6瓶裝藿香正氣水及其它藥品,結賬時共付款305元。離港後檢查收據時,發現列出的藿香正氣水為1盒12瓶裝,售價為170元,唯實際收到的貨品盒上則標示為6瓶裝。龔女士質疑C藥妝店多收1倍費用,遂聯絡商戶反映。C藥妝店稱收據上的瓶裝數量出錯乃因收銀系統記錄有誤所致,並強調1盒6瓶裝的藿香正氣水的售價確實為170元,拒絕退款。投訴人其後參考其它店舖的售價,發現同款6瓶裝普遍為40元至50元,認為C藥妝店錯誤收取了12瓶裝的價錢,遂向消委會求助,要求退回多收款項。
C藥妝店回覆表示,該品牌並無12瓶裝版本,店內6瓶裝版本的售價確為170元,唯因其收銀系統問題,單據錯誤顯示為12瓶裝。C藥妝店建議投訴人帶同收據親臨店舖,會額外提供1盒6瓶裝的藿香正氣水,唯龔女士表示暫無計劃再次訪港,故要求退回一半貨款(即85元)。經消委會再次調停後,C藥妝店同意透過電子支付平台退回一半貨款,個案得以解決。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如有心儀品牌或貨品,應清晰告知商戶,並可參考該品牌是否設有防偽特徵,仔細比對貨品真偽,確認無誤後才付款交易;交易完成後,應即時檢查收據,確認所購貨品名稱、數量及價格是否正確。如有疑問,應即時向商戶提出,並保留收據作日後憑據。購買藥材或蔘茸海味時,應先向商戶確認計價單位及價格,並了解秤重時所採用的單位,秤重後再核實貨品總價。如有任何疑問,應立即要求暫停交易,待釐清並確認無誤後,才同意商戶將貨品切片或磨粉等。
此外,消委會也表示,所有香港的註冊中成藥產品標籤上均附有註冊編號,格式為『HKCXXXXX』("XXXXX"為一組五位數字),如欲選購中成藥應注意產品的包裝上是否印有上述註冊編號。消費者亦可以提前參閱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網頁上的註冊中成藥名單並記下欲購買產品的註冊編號、產品名稱等資料,在選購時加以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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