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全國政協委員、資深大律師胡漢清被票控「不小心駕駛」及「沒有在要求下提供資料」兩項罪名,他今日(1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去年8月14日,有司機報案稱於港島西半山景雅花園外停車時,看到有一輛私家車跨越雙白線並逆線超車。該司機供稱,當時有行人正牽著幼兒橫過馬路,胡差點撞到途人。

控罪指,有人提出告發,指被告胡漢清在去年8月14日下午5時57分,於羅便臣道103號雅境花園外,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一架私家車。

另一項控罪指,有人提出告發,指胡漢清被懷疑於2024年8月14日在羅便臣道103號景雅花園外面危險駕駛,而被告身為該車輛的登記車主,沒於2024年9月12日依照在8月21日以郵遞方式送達的通知書的要求下,在8月21日後21天內,向通知書內指明的警員3649,供給一份按通知書內指明格式及簽署的書面陳述,提供該被指控罪行發生時之司機的姓名、地址及駕駛執照號碼及(如有的話)被告與該上述司機的關係。

73歲的胡漢清今日自行應審,沒有律師代表,並以輪椅代步。一名姓辛的女報案人供稱,案發當日沿羅便臣道向北行駛,駛至景雅花園外前方的士卸客區附近;停車等待前方的士落客期間,看到胡漢清的私家車從右後方衝出,跨越雙白線並逆向行駛,當時有行人正牽幼兒過馬路,數名途人見狀後迅速走上行人道。事後她向警方WeChat電子舉報平台提交交通投訴。

8月30日,她到筲箕灣警署錄取口供,並將保存相關行車記錄儀片段的USB手指遞交警方。控方在庭上播映該片段,顯示被告駕駛一輛Audi私家車。

胡在盤問辛時指出,案發時涉事路段禁止停車,前方有貨車停駛,其它車輛後來需「砸住」雙白線、越過貨車才能繼續向前行駛。辛同意當時禁止停車,但認為除非警察到場處理事故時指揮交通,否則不可跨越雙白線。辛否認自己有橫越雙白線,但翻看影片後,同意自己有「砸住」雙白線行駛。

胡問及辛為何報警,辛回答稱因為涉事私家車跨越雙白線及險些撞到途人。

案件編號:ESS1945、1946/2025 @

----------------------
【新】📊 每周財經解碼
https://tinyurl.com/2asy8m4p
🔑 談股論金
https://tinyurl.com/yc3uda7e
----------------------
【不忘初衷 延續真相】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Andro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