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消委會已經與36個地區的消費者保護組織達成合作協議,建立投訴個案轉介機制。該會今日(15日)公布,今年首9個月有177宗透過投訴互通機制轉介的個案。消委會在今日發布的《選擇》月刊中透露3宗透過投訴互通機制轉介的個案,包括外遊租車後被指玻璃有崩花遭高額索償、產品故障聯絡網店跟進不果,以及北上訂造衣櫃規格不符預期。
首宗個案的投訴人封先生到泰國自駕遊,透過平台預訂當地A公司5天租車服務。取車時簽署的合約列明,若租車人不加購指定保險公司的超級車輛碰撞險(SCDW)而車輛受損,最高自負額為16,050銖(約3,832港元)。但A公司沒提供汽車損毀的賠償收費標準及實際金額。
還車時,職員指車頭擋風玻璃有一處米粒大小的崩花,並首次展示一份「賠償明細表」,列明該車型的車頭擋風玻璃收費為15,000銖,加上7%增值稅後,要求投訴人賠償16,050銖,即合約列明的自負額上限。封先生質疑為何取車時未獲告知賠償收費標準,但因登機時間臨近及語言溝通困難,於是無奈付款。
封先生事後懷疑事件涉及不良營商手法,遂聯絡消委會,在香港消委會與泰國消委會調停後,A公司願意安排全額退款,將款項退回付款信用卡帳戶。
網購流動電源 保用期內故障沒有跟進
第二宗個案涉及新加坡居民麥女士,她於去年8月在香港B網店購買一個20,000毫安時(mAh)的磁吸流動電源,產品有一年保用期,售價約新加坡元120元(約722港元),網店額外收取新加坡元35元運費以寄送到新加坡。
麥女士使用約半年後該流動電源該流動電源陸續出現不同問題,包搶無法正常充電,五格電量顯示燈長期只有第一格閃爍,在按鍵和連接需要就元的手提電話時無反應。
麥女士遂根據保用條款於今年3月下旬開始聯絡B公司要求維修或更換,但直至6月仍未獲任何回覆。麥女士向新加坡消費者協會求助,要求將個案轉介至香港消委會協助。香港消委會透過不同途徑多番聯絡後,B公司終於在約兩個月後表示已直接回覆麥女士,並會安排全額退款。
北上訂造衣櫃規格不符預期
第三宗個案的投訴人袁先生於2021年向深圳的C傢俬店訂造書櫃,由於滿意品質,於是在2024年再往C傢俬店的門市訂造衣櫃。
職員之後上門到袁先生的香港居所度尺,當時袁先生要求按照書櫃的規格製作。雙方沒有即場書面確認規格和木板厚度,由於職員當時沒有異議,袁先生以為雙方已達成共識,衣櫃會和之前的書櫃一樣,分別用2.5厘米和3.2厘米的胡桃木板作為層板和邊框,6道門板厚度則為2.2厘米。
度尺後,C傢俬店向袁先生報價人民幣13,800元(約15,032港元),並支付人民幣1,000元(約1,093港元)訂金。傢俬店向袁先生提供一張手寫的訂貨單,列出衣櫃背板厚1.2厘米,門板度2.2厘米,沒有提及其它木板厚度。其後,袁先生收到設計圖,才發現衣櫃邊框和層板厚度只有2.2厘米,與預期不符,遂向C傢俬店投訴。
C傢俬店回覆稱當日上門僅為衣櫃的空間度尺,沒有量度書櫃的木板厚度。又指若需更換較厚的木板,需要特別訂購材料,需額外支付900元(約984港元)。
袁先生於認為不合理,遂向香港消委會求助,要求將個案轉介至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經過兩地消委會一段長時間的調停後,C傢俬店最終同意退回一半訂金。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跨境消費時若不幸發生爭議,謹記保留收據、訂單截圖、付款紀錄及與商戶的對話紀錄等憑證,先嘗試與商戶直接協商。若協商不果,可嘗試向居住地的消費者保護組織求助。若居住地的消保組織及商戶所在地的消保組織已簽署合作協議,將可按機制轉介個案,嘗試以調停方式解決糾紛。
跨境網購投訴按年增逾六成
另外,本港消委會今日(15日)亦公布,今年首9個月接獲431宗涉及本地消費者的跨境網購投訴,比去年同期的256宗增加逾六成。
消委會提醒,大部份商品只要未被法律禁止即可進口,但並非都適合或安全在本港使用。消委會又指,大陸3C認證產品亦未必完全符合本港法例要求,大陸的大型家用電氣產品與本港常用的插頭或有不同,若長期使用轉換插頭或自行更換插頭,特別是冷氣機或電熱水器等高功率電器,會增加過熱、短路甚至火警風險。安裝或是更換插頭也應由註冊電業工程人員進行,消費者切勿自行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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