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尤溪縣城關鎮埔頭村一名7歲男童在路邊小便時遭貨車撞飛,當場身亡,父親張乙抱屍痛哭。然而,讓人沒有想到的是,這竟是一起精心策劃的「殺子騙保」案,案件真相在一年後才被揭曉。

據《紅星新聞》11月5日報道,案件發生於2020年10月30日晚,一名男子騎電單車途徑現場的男子表示,當時小轎車停在路邊,孩子在車後小便,貨車直接撞向孩子與車輛。司機張甲則辯稱,當時自己在低頭設置手機導航,沒注意到前方才導致追尾。但張乙、張甲均未告知警方二人為堂兄弟關係。

張甲的妹妹對孩子的去世覺得很意外,「覺得一個交通事故會這麼巧合,張甲開車撞死自己姪子。」

2020年11月,當地交警大隊出具責任認定書,認定張甲負本事故全部責任。據報道,張甲是羅某僱用的駕駛員,貨車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險。

2020年12月,經調解,張甲自願賠償小張家屬100.5萬元(含調解前羅某已墊付的4萬元),其中保險核定理賠款98萬餘元,張甲在保險公司理賠款外賠償2萬餘元。雙方簽訂刑事和解協議。

2021年1月,張甲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尤溪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同年2月,某保險公司向張乙支付了貨車交強險中的18萬元死亡賠償金。但因司機張甲的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是假證,某保險公司拒賠第三者責任險。

2021年3月,張乙將某保險公司、張甲、羅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87萬餘元。2021年7月,尤溪縣法院判決某保險公司賠償81萬餘元。某保險公司提出上訴,經三明市交通運輸管理處查詢,未查詢到張甲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的相關訊息及培訓記錄和發證記錄。2021年12月,三明市中級法院改判羅某賠償張乙79萬餘元。

得知判決結果後,羅某如雷轟頂。據羅某的證言稱,2022年1月,他將法院的判決結果告知朋友葉某,葉某告訴他,2020年9月,張乙曾跟他說因兒子「得了重病」,問他能不能用車子將兒子撞死,製造一起假的交通事故,之後理賠的錢會分一部份給他。葉某當場拒絕,張乙還叫葉某不要說出去。葉某曾僱張乙開掛車。

葉某的證言證實,2020年,張乙帶張甲找他,讓他推薦張甲至羅某處工作。事發後,他曾懷疑二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但害怕報復沒敢講。事發次日,張乙還約他見面,稱兒子被撞死的事情不是自己做的,讓他不要把事情說出去。不過,當得知羅某被判承擔巨額賠償後,他覺得不公,就把此事告訴了羅某。

2022年3月,羅某向交警大隊舉報,懷疑張甲撞死堂侄是為了騙保。2023年4月,張乙、張甲被逮捕。

因妻子出軌 男子與堂哥合謀「殺子騙保」

據調查,2020年3月到4月期間,張乙因妻子羅女士出軌及家庭經濟差等原因,與羅女士發生爭吵後,產生製造交通事故撞死兒子並騙取保險賠償費的想法。被葉某拒絕後,張乙又找到張甲,承諾撞死兒子騙取保險賠償款後,會分給張甲部份錢款。張甲考慮後同意。

2020年10月30日下午,張甲接到僱主羅某的出車通知後,便電話告知張乙,二人通過手機約定製造追尾事故的地點和時間。

作案後,某保險公司支付交通強制險18萬元,張乙分給張甲3萬元。

孩子父親被判死刑 堂哥被判死緩

據紅星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因「殺子騙保」,張乙被判處死刑;張甲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限制減刑。

裁定書還提到,被判處死刑後,張乙、張甲不服,提出上訴要求從輕改判。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1月5日,該媒記者就張乙案多次致電法院,但電話無人接聽,未能獲取案件最新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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