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2024年間發現,香港中國籍男子丁小琥受中共指示,以商務、觀光名義多次訪台,先陸續吸收2名退役軍官、2名台灣人(已歿),再透過他們吸收4名現退役軍人,並指揮另名台灣人轉匯千餘萬元工作費到台灣。高等檢察署18日依違反《台灣安全法》起訴丁男等7人。
台北市調查處查出,丁男依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指示,事2023年起多次假藉商務活動或觀光名義申請訪台,實則從事發展組織及刺探、收集機密資料等不法行為,先後成功吸收退役陸軍中校王文豪、參謀本部防空導彈指揮部退役中校譚俊明,以及台灣人張志煒、何聖影(二人皆已歿),4人成為此共諜組織核心成員。
王、譚二人循昔日軍中同僚、部屬人脈關係物色現退役軍人,成功吸收陸軍裝甲兵指揮部士官長呂芳契、陸軍部隊訓練北區聯合測考中心機械化步兵少校參謀官楊博智、空軍飛指部中尉人事官楊千慧(楊博智胞姊)、空軍飛指部少校管制官邱翰林(楊千慧丈夫)等4人,協助伺機刺探、收集機密資料;丁男更遊說他們於兩岸未來發生戰事時,率領部屬消極不抵抗。
至於此共諜組織營運所需經費,則由丁、張二人指示陳姓台灣人,分別以本人或公司等由他實質掌控的8個銀行賬戶,轉匯新台幣1,112萬7,600元到台灣,再分批匯入至何、王及其他不知情者的人頭帳戶內,並由王、張、何等3人負責發放工作報酬。
控方於今年7月24日起指揮台北市調處、憲兵指揮部等單位,陸續發動4波偵辦,合計搜索21處所、約談13人、查證16人,經高等法院裁定丁男等7名疑犯羈押禁見迄今。
高檢署認定,丁男及王男等6名現退役軍人涉犯《台灣安全法》之「為大陸地區、境外敵對勢力或其派遣之人發展組織及刺探、收集、洩漏、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台灣機密保護法》之「為大陸地區交付、收集台灣機密」、《刑法》之「交付、收集台灣應秘密文書」、《陸海空軍刑法》之「洩漏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洩漏職務上所知悉軍事機密」等罪嫌,18日偵結起訴。
高檢署考慮,王男等6名現退役軍人領有台灣俸祿,長期受台灣栽培,理應知悉對台灣忠誠是身為軍人最基本的義務,竟違背忠誠義務違反保密規定、違背守土衛台職責,僅因個人利益薰心而出賣台灣人民,洩漏或交付公務秘密、軍事(台灣)機密,嚴重危害台灣安全,背叛台灣應受到法律最嚴厲的制裁,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至於非法金流部份,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丁、王、陳等3人涉犯《洗錢防製法》之洗錢、《銀行法》非銀行辦理台灣匯兌業務等罪嫌,依法起訴。考慮3人將龐大人民幣資金以地下通匯方式洗錢進入台灣,作為持續在台發展組織的重要資源,不僅對台灣安全造成重大危害,更嚴重傷害台灣經濟秩序,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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