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1歲港鐵男職員去年涉嫌於油塘站執勤時用腳踢臥地醉酒乘客,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日(24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控辯雙方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本案,控方另申請修改控罪為普通襲擊罪。裁判官丘國新最終批准修改控罪及准許被告以1,500元簽保守行為兩年,同時下令被告支付300元訴訟費,並撤銷被告的控罪。

被告曾裕揚(31歲,報稱港鐵職員),被控修訂後的普通襲擊罪指,被告於2024年4月28日在油塘站已付費區域襲擊男子柯偉品。

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約1時,一名林姓港鐵職員在油塘站檢查月台期間,發現事主柯偉品及他的友人未出閘,遂要求他們離開,但兩人不從。該港鐵職員繼而要求被告及另一名區姓職員增援。3人協助事主及其友人離開期間,發生肢體衝突,事主友人突然推打林姓職員,區姓職員嘗試制止期間亦遭拳打,事件最終報警處理。

警方在翻查涉案閉路電視,發現事主臥在地上時,被告曾踢他面部一下。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曾踢事主面部;事主則在案發後稱忘記事件。

案件編號:KTCC1162/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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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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