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嶺南大學學士學位銜接課程的大陸學生,前年虛報托福(TOEFL)英語測試及格,從而獲批畢業,其中一名22歲女學生早前用300美元找人代考在柬埔寨的TOEFL考試,並向學校謊報在柬埔寨應考TOEFL並及格,其後遭大學揭發後稱因病才「請槍」代考試。案件今日(2日)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判刑,被告被判監禁3個月。
裁判官覃有方判刑時表示,若以欺騙所得的資格,再度申請工作或其他課程,就如同洗黑錢般構成「Qualification-laundering(漂白虛假學歷)」,性質更為嚴重,法庭不能接受如此行為,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
被告22歲女學生黃鑫怡,報稱居住大陸福建,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控罪指她於2024年5月27日,在香港企圖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向嶺南大學職員表示已取得達標的托福考試成績,從而不誠實地取得嶺南大學所提供的行政服務,即批准她畢業,並授予她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會科學學士學位。
案情指,黃鑫怡是嶺大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系4年級學生,課程屬自資性質,期課程要求須證明英語能力達托福成績87分或以上,或雅思(IELTS)成績達6.5分或以上,方能畢業。
黃在2022年9月入讀該課程,原定2024年畢業。校方於2024年5月27日收到黃經電郵提交的托福成績表,發現考生照片與她本人外貌不符。翌日(5月28日)學校職員召見黃時,黃聲稱5月在柬埔寨考托福,成績表的考生照片是黃本人,唯因覺照片拍得不太好看,故修改了照片。學校職員隨後聯絡托福機構,檢查黃的考試資格,終揭發其造假成績。黃在事發後撰寫報告,承認請人代她考托福。
黃在2025年2月8日被捕,她在警誡會面時,稱曾應考托福及雅思4次但成績不達標,得悉在柬埔寨考試比較容易獲取好成績,故安排到柬埔寨考托福。唯當日到達柬埔寨試場後,因病感不適,其後一名不知名者聲稱能以300元美金在柬埔寨請人代她考托福,最後收到成績表,但是考生照片不是她,故將照片修改成自己的樣子。
同案另一名24歲無業男被告賈鵬,報稱居住於大陸深圳,早前承認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被判處入獄3個月。控罪指,他於去年5月21日,在香港企圖以欺騙手段,即虛假地向嶺南大學職員表示他己取得達標的托福考試成績,從而不誠實地取得嶺南大學所提供的行政服務,即以批准他畢業,並授予他公共管理及智慧管治社會科學學士學位。
案件編號:TMCC 2408/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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