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今日(2日)踏入第18日審訊,控方在庭上繼續讀出承認事實,包括警方以根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於2020年12月24日向高院取得提交物料令,要求《獨立媒體》、《立場新聞》、《蘋果日報》向警方提供或交出與案相關物料。

被告之一李予信因為打泰拳受傷而缺席昨日(1日)聆訊。代表李予信的大律師關文渭今日稱,李予信昨日早上已經出院,法官直言,若關昨日知情可構成藐視法庭。

昨日早上,代表李予信的大律師關文渭稱,李予信於2月26日打泰拳受傷,2月27日上庭時已感到身體不適,2月28日送往屯門醫院急症室,醫生懷疑他腦震盪,指示需留院觀察,未能肯定3月2日能否出庭。

今日下午約2時,李予信抵達法院。關文渭在開庭時稱,李予信昨日早上約10時5分出院。法官李運騰質疑,當時關文渭正為李予信缺席作出申請,質疑他如果當時知情,可構成藐視法庭,並強調浪費了百萬元的警力資源。

關文渭回應稱,當時並不知情,代表李予信向法庭致歉,並會提醒他不要再進行相關運動。李運騰稱,不會撤銷李予信的保釋。

控方開始讀出承認事實

控方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稱,在16 名不認罪被告中,共有4份承認事實。其中一份是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施德來、陳志全、鄒家成、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13 人同意和簽署的承認事實。

控方讀出承認事實,指民主派初選於2020年7月11至12日舉行,當中涉5個地區直選選區,分別為香港島、九龍西、九龍東、新界西、新界東;以及 2 個功能界別,即區議會(第二)、衛生服務界。本案其中42名被告以參選人身分競逐初選。

控方續指,戴耀廷、區諾軒及吳政亨的YouTube影片和社交媒體帖文均被列入附表。吳政亨發起「三投三不投」運動,在2020年3月和4月分別開設Facebook專頁和YouTube頻道,亦在《獨立媒體》及《立場新聞》發布文章;2020年7月3日在《蘋果日報》刊登全版頭版廣告。警方在其住所搜出他轉帳13.5萬元予《蘋果日報》公司的紀錄。

承認事實指「民主動力」於2002年成立,2021年1月7日宣告解散。案發期間,被告趙家賢、鍾錦麟分別任正、副召集人;被告譚文豪、尹兆堅則任執委;律師關尚義則任司庫。

控方亦提到,警方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的附表7第3條,於2020年12月24日獲高院簽發提交物料令,要求《獨立媒體》、《立場新聞》、《蘋果日報》的相關公司向警方提供或交出相關物料,皆列為本案證物。

香港民研網頁截圖被列為證物

控方亦提到香港民意研究所有限公司,在2020年負責收集初選投票數據,並在其網頁上發布初選結果。香港民研由公司主席及行政總裁鍾庭耀全資擁有,鍾劍華出任副行政總裁。初選錄得大約59萬張電子選票和大約2萬張實體選票,香港民研網站上與初選相關的內容亦被列為證物。

42名被告向「民主動力」呈交的提名表格、「民主動力」發出的收據及上述備忘錄,均由警方在2021年1月6日,在趙家賢的區議員辦公室中檢取,並已列入證物附表。42名被告向選舉事務處提交的選舉提名表格、選舉捐贈收據等文件,均被警方在選舉事務處檢取。

2020年7月15日,14 名「抗爭派」出席記者會,包括袁嘉蔚、梁晃維、馮達浚、黃之鋒、李嘉達、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何桂藍、劉頴匡、鄒家成、岑敖暉、王百羽和余慧明,發布《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上述 14 人與伍健偉均有簽署。

今日下午約4時半,控方讀畢13名被告同意的承認事實,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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