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16人不認罪。案件今早(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始裁決,除劉偉聰和李予信外,其餘14人被裁定罪成。律政司在下午表示有意就劉偉聰和李予信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

14名被裁定罪成的被告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和余慧明。

根據法庭頒下的裁決理由摘要,就《國安法》第22條「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它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即屬犯罪」。法庭認為「其它非法手段」所指的並不止於刑事行為,而是包括「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以外的手段。

判詞又指,在2020年3月和4月時,戴耀廷提出的「35+」計劃的終極目的和用意已非常清晰,並指不予區別地否決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以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向來都違反《基本法》第73和104條內擁護《基本法》的規定」。

法庭又認為,所有協調會議結束時至提名期完結前,絕大部份參選人已達成「運用否決權」的共識,又認為戴耀廷推想的「攬炒十步」並非如辯方所說的空想。

不確定劉偉聰是否親自簽署墨落無悔

至於劉偉聰和李予信脫罪,判詞指劉偉聰的名字出現在「墨落無悔」聲明中,但不能確定他是否親自簽署,亦認為一旦劉偉聰要求撤下名字或作出澄清,在當時的政治氛圍下將構成「政治自殺」。法官又接納劉不是WhatsApp的使用者說法,初選WhatsApp群組由一名核心義工代為跟進並轉告劉。最終法官認為不確定劉偉聰在任何階段都有意圖顛覆政權,認定他無罪。

李予信較遲參與初選 對公民黨討論「墨落無悔」不知情

法官另接納李予信在2020年6月13日才參與初選,沒有參與同年5月的協調會議,並因此接受李予信與公民黨於當年6月11日認可「墨落無悔」無關。法官並接納李為新晉黨員,處於黨的最低層,對公民黨內部討論「墨落無悔」不知情。而李予信在自己的Facebook上沒有提及「否決」財案或五大訴求。

律政司擬申請上訴

控方在裁決後確認,會引用《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DB條。根據該條,在緊接法庭裁定某被告人無罪後,如律政司司長通知法庭擬上訴裁決,法庭可應司長的申請批准該被告保釋或命令羈留扣押,以待上訴庭上訴裁決。經商討後,案件押後至下午2時半處理。

劉偉聰和李予信其後先後離庭,有多名警員「護送」離開。劉偉聰表示,自己非今日裁決的焦點,希望外界關注法院頒下的判辭。被問到心情如何,他則指多謝所有關心的人,希望大家繼續關心其他被告。

李予信則透露,律政司或會上訴,因此不能就案件發表意見,對於脫罪的感受,他則說「好難講太多」,又表示自己現時心情平和,最想與家人「飲茶」。

劉偉聰與李予信需遵守保釋條件 包括不得離港

下午2時半開庭後,控方表示有意就劉偉聰與李予信的無罪裁決提出上訴,並要求法庭頒令,在律政司正式提出上訴期間,劉偉聰與李予信需遵守原有保釋條件。李予信的代表律師表示反對。惟法官最終下令劉與李須繼續遵守原有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但兩人向警署報到的要求減至每月報到一次。

法官另將求情定於6月25日進行,求情陳詞不可多於20頁,需於14天內呈交。彭卓棋的代表律師申請保釋等候判刑,但遭法官拒絕。

多名外國領事到場旁聽

今早大批市民到場排隊等候旁聽,另外有多國領事到場。

另外31人早前認罪,分別是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伍健偉、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呂智恒、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林景楠、岑敖暉、王百羽。

初選案源於反送中運動後,民主派在區議會選舉大勝後想在2020年的立法會選舉取得同樣的優勢,取得最多議席並籍此向政府施壓回應五大訴求。戴耀廷等人此時提出協調機制,以減少出選名單為目標,希望取得最多議席。同年戴耀廷提出「攬炒十步」,當中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令特首下台。惟當年的立法會選舉被當局以疫情為由推後舉行。

香港警方在2021年1月6日拘捕53名涉及民主派初選的人士,其後眾人獲准保釋;惟警方要求被捕人提早於同年2月28日報到,之後正式對當中47人落案起訴。至今有34人被還柙,當中32人已還柙逾千日。案件於去年2月6日開審,12月4日控辯完成結案陳詞,審訊歷時118日。

澳洲:關注裁決

澳洲外長黃英賢表示關注初選案的判決,特別是澳洲公民吳政亨遭到定罪,強調澳洲強烈反對港府繼續廣泛利用《國安法》來拘捕和以及向民主派人士、反對派團體、媒體、工會和民間社會施壓。

多個人權組織批評裁決

多個人權組織今日發表聲明回應裁決。人權監察代理中國部主任王松蓮表示,香港法院將14名和平活動人士定罪,顯出當局對民主政治和法治的徹底蔑視,並指普選是中共向港人做出的承諾,中共應為一再違背這項承諾、公然抹殺香港法律和基本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負責。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團隊主任Sarah Brooks就表示,今次是史無前例的大規模定罪,說明香港《國安法》如何被用作壓制異見的武器,突顯了香港人權的迅速瓦解。

案件編號:HCCC 69/2022 @

不認罪被告之一的陳志全。(余鋼/大紀元)
不認罪被告之一的陳志全。(余鋼/大紀元)

不認罪被告之一的黃碧雲。(余鋼/大紀元)
不認罪被告之一的黃碧雲。(余鋼/大紀元)

不認罪被告之一的彭卓棋。(余鋼/大紀元)
不認罪被告之一的彭卓棋。(余鋼/大紀元)

不認罪被告之一的楊雪盈。(余鋼/大紀元)
不認罪被告之一的楊雪盈。(余鋼/大紀元)

李予信罪脫。(余鋼/大紀元)
李予信罪脫。(余鋼/大紀元)

劉偉聰罪脫。(余鋼/大紀元)
劉偉聰罪脫。(余鋼/大紀元)

------------------

📰支持大紀元,購買日報:
https://www.epochtimeshk.org/stores
📊InfoG:
https://bit.ly/EpochTimesHK_InfoG
✒️名家專欄:
https://bit.ly/EpochTimesHK_Colum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