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中共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孫國相被判無期徒刑。其被指控受賄9,765萬餘元人民幣。 新唐人電視台報道,孫國相被指控,2008年至2018年,他利用擔任遼寧省盤錦市長、盤錦市委書記等職時,為相關公司在獲得銀行貸款、專項資金等事項上謀利,非法收受他人錢款共計人民幣9,765萬餘元。
因此,孫國相以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2022年6月2日,孫國相被調查。同年8月30日,孫國相被雙開。
當時中共官方通報稱,孫國相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授意私營企業主出錢跑官買官;收受禮金、購物卡、接受宴請;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大搞權錢交易,為他人在獲得銀行貸款、專項資金等謀利,非法收受巨額財物等。
現年57歲的孫國相,長期在遼寧官場任職。從2008年2月起,他先後任盤錦市長、市委書記、盤錦軍分區黨委第一書記,鞍山市委書記,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
此前,多名曾在盤錦任職的官員被查。如遼寧高院執行局局長,一級高級法官王宏,盤錦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吳國丹,營口中院前院長王永恆,遼寧省司法廳副廳長姚喜雙,盤錦前副市長周英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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