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宣布,今日(1日)起調整過渡性房屋「甲類租戶」的申請資格,有新生嬰兒的家庭,輪候傳統公屋滿2年即符合資格,而一般申請資格要求滿3年。
房屋局指,現時輪候傳統公屋未滿3年的家庭或人士,屬過渡性房屋乙類租戶。在新措施下,在2023年10月25日或之後有新生嬰兒的家庭,由今日起可獲縮減一年輪候傳統公屋的申請要求,即輪候傳統公屋滿2年便符合過渡性房屋甲類租戶資格。
申請家庭須於新生嬰兒未滿1歲前遞交過渡性房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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