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則「光大銀行客戶經理(女)利用職務之便詐騙銀行客戶1.6億(人民幣,下同)」的事件引發熱議。截至案發,還有近9500萬未追償。而其中有高達6000餘萬元被其用來打賞主播。
科技金融在線日前報道,相關判決書顯示,自2009年6月至2022年6月間,事件的始作俑者席薇利用擔任光大銀行鄭州某支行客戶經理身份,向之前熟識的客戶推薦其虛構的理財產品,她承諾保本保息、收益高,從而騙取了31名被害人的信任。
截至2022年6月,席薇共計騙取客戶1.6億。其中,截至案發,席薇已經歸還被害人本金6031萬、支付利息766萬,剩下9448.2150萬還待追償。
在這9000多萬中,席薇除了用於買車買樓外,使用最多的是去直播間打賞主播,涉及額高達6000餘萬元。其中,在映客平台增值5951萬餘元,抖音平台增值170萬餘元。
據鄭州市中級法院判定,席薇犯詐騙罪成立,並進行追贓。
在案證據顯示,自2016年9月至2022年9月,席薇名下三個映客平台帳號累計增值4091次,增值金額5901萬餘元,打賞25.366萬次。這三個帳號共計給2565名主播送禮,但主要集中在16名主播。席薇另有兩個映客平台帳號增值49萬餘元,打賞了232名主播,大部份流向了其中的7名主播。
光大銀行客戶經理詐騙銀行客戶近億,6000餘萬打賞主播的新聞引起網民關注和熱議。一些網民留言表示,打賞主播是洗錢的一種方式。
非凡:這種打賞確定不是在洗錢嗎?
自由之翼:這麼明顯的洗錢行為。
騰訊網民:讓(髒)錢消失得更方便,就是打賞主播。
w..:打賞也應該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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