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日,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由於總書記習近平於2014年4月15日主持召開中共中央國安委第一次會議時正式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所以《國家安全法》規定以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以便在全國推廣這個概念。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已成為中國新時代政治生活的大日子,在中國已經舉辦十次,在香港則是第五次。既然是習主席於這一天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以這一天作為「教育日」當屬自然。然而,一個宣傳「國家安全」的重要日子,如果定在一個歷史上中共多次受威脅的日子,是否適當?
提出這個問題,當然有充份理據。中共提出的「國家安全」,自然是由中共角度出發。然而,歷史上最少有三次於4月15日發生了對中共而言足以構成巨大威脅的事件。
第一次發生於1927年。自1924年確立了國共合作,中共作為新生政黨得以迅速發展,例如周恩來出任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今天廣州的紅色教育基地「農民運動講習所」,也是在當時設立的,毛澤東曾任農講所主任。孫中山於1925年3月逝世後,國民黨內出現了肅清中共勢力的呼聲,終於1927年發動「清黨」,大量捕殺中共黨員。歷史科教師和學生比較熟悉的是首發於上海的「四一二事件」(或稱「上海大屠殺」),但不少人並不知道隨之發生於廣州的「四一五事件」。讓我們原文引錄中共編寫的《中共廣州黨史大事記》關於此事的描述:「廣東國民黨反動派與上海『四.一二』反革命政變相呼應,在廣州大肆逮捕共產黨人及革命群眾。……在廣州被捕的共產黨人及革命群眾有2,100多人,先後被秘密槍殺的有100多人。著名的共產黨員劉爾崧、肖楚女、熊雄、熊銳、李森、鄧培、何耀全、張瑞成、畢磊等被捕,慘遭殺害,反革命血腥屠殺長達一周之久。全省各地相繼處於白色恐怖之中。」
換言之,「四一五」向來都是中共史觀「第一次大革命」失敗後的白色恐怖的一部份。第二次發生於1937年。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1932年以清遜帝溥儀之名成立滿洲國,中國東北在事實上成為了日本殖民地。中共在當地的抗日力量,成為了政權的眼中釘。1937年4月15日,當局進行了史稱「四一五大檢舉」,中共哈爾濱市委宣傳部長馮策安在嚴刑逼供下,供出了多個中共黨員的身份,結果造成了維時7個多月的鎮壓行動,製造了大量「血案」,482人被捕,85人被殺,哈爾濱太橋圈河成為「烈士就義」之處。第三次是1989年。今天,六四已被港府視為「敏感日子」,去年國泰航機上播放的動畫出現模仿六四示威者肉身擋坦克的畫面也被指可能違反國安法,這一切都是源於1989年4月15日胡耀邦逝世,隨之引發北京學運,繼而出現六四。
中共建國後,減少了民國時期的「國恥日」(例如將簽訂二十一條的5月9日定為「國恥日」,以「喚起自覺心」),沒有在舊的國恥日如九一八再添加新的國恥日。如果「國安教育日」旨在發揚民國時期的「國恥文化」,利用這一天發生過的國恥/黨恥喚醒國安意識,自屬恰當,但10年以來見諸各種宣傳似乎沒有這麼做過。更重要的是,如果4月15日這個日子本身內藏六四因子,會否與中共眼中的國安教育目的相悖?將來中共檢討國安教育的安排時,似乎應該一併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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