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男團MIRROR在2022年7月於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發生墮屏意外,懸掛半空的巨型屏幕突然墮下,兩名舞蹈員被擊中受傷。其中涉事的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本年2月遭一間舞台設備公司申請清盤。案件今(23日)在高等法院聆案官席前處理,舞台設備公司申請撤銷呈請,聆案官遂撤銷案件,並頒令協興隆需向舞台設備公司,支付2萬元訟費。

呈請方佛山市鉅能舞台設備有限公司於本年2月入稟,向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清盤呈請。據庭上透露,協興隆已向呈請方清還涉款。

資料顯示,勞工處在該次演唱會意外後,票控涉事的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和舞館有限公司以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罪等共15罪。

其中分判商協興隆被票控6項控罪,分別為2項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2項沒有確保存放於處所的作業裝置式物質是安全的、1項沒有在24小時內將嚴重意外事件通知職業安全主任及1項沒有就意外發出通知罪。協興隆承認控罪,遭罰款42萬元。至於同案的藝能工程有限公司、 舞館有限公司亦承認傳票控罪,分別被判罰款22萬和13.2萬元。

案件編號:HCCW88/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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