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自去年11月中向新申請「人牌」(駕駛執照)、「車牌」(車輛牌照)等21項牌照或續牌的司機,收集經核實的手機號碼或電郵地址作為電子聯絡方式,截至今年4月22日,已有約60萬名車主或駕照持有人提交已核實的電子聯絡方式,當中車主數目已近六成。
牌照事務組自去年9月起聯絡各主要運輸業界,包括貨車、的士、小巴、非專營巴士等商用車界別,以及駕駛學校和汽車經銷商等處理汽車首次登記的機構講解措施。
運輸署表示,電子聯絡方式經核實後3個月內有效,與地址證明相同,經網上遞交牌照申請,會在申請過程中以一次性密碼即時核實,如以紙本申請,則需於提交申請表當日或之前3個月內,事先在網上平台(https://econtact1.td.gov.hk/vansweb/EContactMeansVer)核實電子聯絡方式。
「牌證易」網上電子牌照平台(elicensingportal.td.gov.hk/login)於去年底推出,車主和駕駛人士該網頁管理車輛及以電郵方式接收提示,提醒車主適時續牌,同時可瀏覽駕駛人士違例駕駛記分。
香港身份證持有人可透過「智方便」登入「牌證易」;機構和其他非持有香港身份證的人士則可透過電子聯絡方式接收一次性密碼以登記「牌證易」帳戶。
運輸署呼籲各位車主或牌證持有人,除可在續牌時提供已核實的電子聯絡方式外,亦可在政府一站通網頁(www.gov.hk/tc/apps/coa.htm),申請電子牌照。
簡化車輛牌照申請
2024年12月30日起,運輸署會向成功續領「行車證」(車輛牌照)的車主發出通知書列明車輛最新牌照有效期,並會發出不再載有屆滿日期的「行車證」。車主獲發此「行車證」後,如車輛資料(如車牌號碼、顏色等)不變,每次續牌後可沿用同一張而無需更換貼在車頭的「行車證」。在牌照屆滿前,運輸署會透過車主提供的電子聯絡方式,向車主發出續牌提示。
優化車輛牌照後,車主可掃瞄「行車證」上方新設的二維碼,無需登記便可於運輸署車輛牌照網上查詢平台(https://vehiclelicence1.td.gov.hk/evlweb/eVehicleLicence?lang=zh)即時查閱牌照的屆滿日期。
為簡化車輛牌照申請文件,讓車主可更快更便捷地完成續領「行車證」,自去年12月30日起,車主續牌無需再提交「牌簿」(車輛登記文件)及驗車合格後亦無需提交「驗車紙」(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運輸署會經保險業聯會網上系統即時核實網上續牌的車主保險紀錄,車主更可省卻上載保險文件。
運輸署表示,車主獲發首張不再載有屆滿日期的「行車證」後,如車主日後辦理的牌照申請涉及更改車輛牌照上的資料(如「留套牌」更改車輛登記號碼、更改車輛顏色等),運輸署在完成申請後會向車主發出新的車輛牌照。如車主獲發新的車輛牌照,必須在車輛上展示新的車輛牌照,才可在路上使用該車輛。另外,如不再載有屆滿日期的車輛牌照已遺失、毀滅或污損,車主可按現行機制向運輸署申請車輛牌照複本(表格TD151),以取代原有的車輛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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