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社會民主連線成員因於2023年在街頭設置街站、派發刊物及展示黑布橫額,被控「無牌籌款」及「未經准許展示招貼或海報」。案件今日(2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完成舉證後,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4名被告選擇不自辯及不傳召證人,案件將於明日結案陳辭。
4名被告分別為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副主席周嘉發、成員余煒彬及牙醫李盈姿,他們合共面對12項傳票罪,包括3項「於政府土地未經准許展示招貼或海報」及9項「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案件涉及2023年4月2日、4月30日及5月28日於銅鑼灣及灣仔的3次街站活動。
控方傳召多名當日駐場警員作供,指涉案期間,街站展示一幅黑色橫額,成員向途人派發印有兩個付款二維碼的刊物。唯在盤問下,警員承認現場未見籌款箱、未聽到呼籲捐款,部份警員更承認未完成任何付款測試。周嘉發指出,PayMe所連結的社民連滙豐戶口早於2023年初已被終止,質疑警方未有進行實質測試,乃「不符合其預期」。
另有警員供稱該黑布沒有任何文字或圖案,辯方律師指該橫額實際上可視為「一塊黑布」,且現場片段顯示,陳寶瑩曾解釋其用意為悼念。辯方又提出,相關街站參與人數從未超過50人,按法律毋須申請「不反對通知書」。
在庭審中,被告多次質疑警方監視行動是否具針對性。周嘉發引述曾有大量市民參與藝人「姜濤誕」活動,卻無需受《公安條例》限制,質疑警方選擇性執法及對政治活動設雙重標準。警員則表示「以我認知」該情況不屬公眾集會。
陳寶瑩在庭外,批評當局以食環條例檢控政治街站,是「以法治為名,實為滅聲」,強調街站屬和平示威,無涉及任何具體籌款行為,形容案件是「政治審訊」。她又與曾健成等人高呼「打壓言論表達自由可恥」,表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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