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11日,兩艘遼寧籍漁船在韓國西部海域接連沉沒,共造成2人死亡、12人失蹤。事故發生後,中國各地官員的違規行為浮上水面,更令人震驚的是,曾有遼營某漁船傾覆後,遼寧省營口市鮁魚圈區海洋與漁業局局長徐放為掩蓋真相,要求船主「不要報警求救」。

違規操作 2天2漁船傾覆 致2死12失蹤

11月9日,韓國全羅南道可居島附近海域一艘中國漁船傾覆。出事的98噸級漁船上載有11名船員:6名船員被附近航行的中國漁船救起;2名水手被救起時發現心臟驟停,隨後死亡;3名船員仍下落不明。

11月10日,韓國全羅北道群山市附近海域一艘99噸級中國漁船發生傾覆,出事漁船上共載有11名船員:2人被附近經過的貨船救起,其餘9人失蹤。

11月26日,失聯者親屬王先生(化名)告訴大紀元記者,10日沉沒的船上有2名船員沒有證書,「就是用別人的證書出海了,而且(出事)也有船的問題,船設計不合理、超載」。

「就兩個人活的,一個是船長,一個是大副,說是漁船的排水系統出問題了,把船上的排水口堵了,然後一個大浪翻過來把船給打翻了。」王先生質疑,但實際上不是這種情況,很複雜。

接連發生兩天發生兩宗翻船事故,引起各方關注,遼寧官方發起調查。

調查發現,在11月10日的事故中,漁船船主兼船長鄭某為使漁船達到出海標準,蓄意使用他人職務船員資質應付安全檢查,而相關職務船員並未登船履職。鄭某安排2名未按規定報備且無有效船員證書的人員替代出海作業,導致該漁船未達到標準,不具備合法出海作業資質。因此,在捕撈作業期間,發生船舶傾覆。

11月16日,鄭某被營口市警方刑拘。

海洋與漁業局局長要求船長:不要報警求救

公開報道顯示,遼寧省漁船安全事故頻發。除了上述兩宗漁船傾覆事件外,今年10月18日,「遼綏漁35261」船在遼寧大連長興島海域傾覆,造成10人失聯。

2024年還有三宗。10月15日,一艘漁船在遼寧省大連瓦房店市附近海域沉沒,船上一名漁民遇險獲救;11月2日,一艘船籍港為遼寧盤錦的漁船發生翻扣,船上9人失蹤;12月13日,一遼寧籍漁船在黃海中部海域失聯,船上12人。

《遼寧日報》日前報道,截至11月24日,遼寧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162人,管護30人,留置31人,52人向紀檢監察機關投案。警方破刑案45宗,104人被刑拘。

報道說,在查和已查實的案例暴露的問題怵目驚心。

報道提及幾個案例,比如,營口市鮁魚圈區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徐放在遼營某漁船傾覆後,不僅不組織救援,反而安排工作人員遲某某與船主串通,要求其「不要報警求救」,企圖掩蓋真相。

目前,徐放和遲某某已被立案審查調查。

再如,葫蘆島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隊船舶檢驗執法大隊前大隊長董某某,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多名漁船經營者篡改漁船數據並通過船舶檢驗,使「三無」漁船捕撈作業「合法化」,收受多名船主財物。

大連市海洋與漁業綜合行政執法隊漁業船舶檢驗執法大隊前驗船師周某某利用漁船檢驗職務便利或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在漁船檢驗及相關業務承攬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

報道說,漁港漁業行政執法人員收受漁港經營者、船主「好處費」的現象十分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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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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