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來自加州帕洛阿爾托(Palo Alto)的優秀華裔高中生申請全美18所大學,卻遭其中16所大學拒絕,隨後他與家人對加州大學等學校的招生政策提起民事訴訟。在求學受阻的同時,他卻獲得Google一份通常僅限博士生才有資格擔任的職位,而這名少年天才早在13歲時就曾被這家科技巨頭首次聘用。
綜合媒體報道,19歲的Stanley Zhong與父親鍾南(音譯,Nan Zhong)於今年2月與3月分別向加州大學系統、華盛頓大學、密歇根大學和康奈爾大學提起民權投訴,指控這些學校在招生過程中對高質素亞裔美國申請者進行種族歧視。
Stanley是自學成才的程序設計師,高中期間創辦了一家免費電子簽名初創公司,曾獲亞馬遜雲端服務(AWS)推薦,並在多項程式設計競賽中晉級決賽。他以4.42的加權GPA在畢業班中名列前9%,SAT成績達1,590分,位居全美前1%。
訴狀指出:「儘管Stanley年紀輕輕便取得卓越的學術與專業成就,但他申請加州大學五所分校的本科課程時,不是被拒就是被列入候補名單,這與他同時獲得Google一份需要博士學位或同等實務經驗的全職職位形成鮮明對比。」
投訴書進一步說,加州大學的招生政策「違反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1964年民權法案》第六章,以及加州憲法禁止在公立教育中進行種族歧視的規定」。
鍾南在接受霍士新聞訪問時表示,當他得知兒子申請的18所大學中有16所拒絕錄取時感到極為震驚。在他們向媒體公開這段經歷後,來自全美各地的亞裔家庭紛紛聯繫他,表示有類似遭遇。
投訴書中表示,多位大學招生顧問在審閱Stanley的資料後表示,無法找到「合理理由」解釋他的落榜。鍾家人最終得出結論,美國多所頂尖大學普遍存在針對亞裔申請者的歧視問題,並在申訴無效後決定提起訴訟。
2023年6月,在Stanley申請當年秋季入學遭拒後,美國最高法院作出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宣布基於種族的招生政策違憲。該案由亞裔美國學生團體「公平招生學生組織」(SFFA)針對哈佛大學與北卡羅萊納大學提出,雖與鍾家的案件無直接關聯,但為其訴訟提供了重要法理支持。
鍾南表示:「最高法院的裁決固然重要,但真正的挑戰在於執行。許多大學至今仍通過變通手法繼續實施種族招生傾向。」
鍾家在訴訟中舉例說,加州大學系統雖聲稱未設族裔指標,但仍持續爭取各校區獲得「西語裔服務機構」(HSI)認證,而獲得該認證需至少25%的學生為西語裔。
鍾南表示,他們準備一直告到最高法院,為下一代亞裔學生爭取公平、透明的申請環境。
儘管Stanley最終被馬利蘭大學(University of Maryland)與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University of Texas-Austin)錄取,但他選擇接受Google的全職聘用,於2023年秋季成為該公司一名軟件工程師。
在這宗針對加州大學的訴訟中,美國教育部也被列為共同被告。鍾家指控該部門旗下的民權辦公室(Office for Civil Rights)在2024年接獲他們申訴後草率結案,未依法對加州大學涉嫌種族歧視的行為展開應有調查。
加州大學在回應霍士新聞查詢時表示:「我們將積極為招生政策辯護。我們相信這項訴訟毫無根據,其目的在於分散我們專注於為加州學生提供世界級教育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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