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今日(5月1日)正式生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新制度是香港勞工保障的重要里程碑,將有助僱員累積更多退休儲蓄,提升保障。他強調,僱主不應因此提前解僱員工,現時的勞動市場亦不利於此類安排。
今次改革標誌着強積金制度自2000年推行以來最重大改動之一,僱主由即日起不得再動用其為僱員作出的強制性供款,抵銷僱員轉制日後受僱期間所產生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不過,改革不具追溯力,轉制日前累積的年資仍可「對沖」,僱主自願性供款及部份合約酬金亦可繼續用作抵銷。
孫玉菡在電台節目上指出,制度轉變對僱員的中長期保障有重大正面作用。他呼籲僱主毋須擔心,更不應提前裁員,因為以現時人手緊張的情況來看,解僱舊員工後重新招聘和培訓新人,未必划算。
政府同時推出為期25年的「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預留330億元分擔僱主在遣散費及長服金上的額外支出。僱主須先按《僱傭條例》支付相關費用,然後向勞工處申請資助。孫玉菡表示,若未來所需資助超出預算,政府會按需要追加撥款,並強調該計劃不設資助上限。
新安排亦適用於《職業退休計劃條例》下的職業退休計劃、學校公積金制度及部份海外職業退休計劃,涵蓋範圍廣泛。
此外,最低工資亦於今日起由每小時40元調高至42.1元,並落實「一年一檢」機制。孫玉菡指出,這是回應勞工界多年訴求,未來會視乎實施情況,再考慮改良最低工資的檢討機制與計算方式,預計約5至10年後再作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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