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訪民王惠芳3月19日在北京14路巴士被綁架回上海後,靜安區石門二路派出所對她實施50天的羈押作為司法精神病鑒定期限,另外加30天的刑事拘留。不過在律師的辯護和媒體的關注下,派出所違法辦案被曝光,王惠芳被羈押50天後獲釋。

王惠芳進京舉報石門二路派出所,案件得到公安部人民來訪接待室的轉送去向告知單。3月19日,王惠芳在北京巴士上被警察控制,後帶回上海石門二路派出所關押於靜安看守所,並強行對他做精神病鑒定。

4月8日,王惠芳的代理律師發現石門二路派出所未將案件上報靜安區公安分局交由刑隊偵查卻拿在自己手上,涉嫌進行公報私仇、打擊報復式立案和「被精神病」。律師要求石門二路派出所相關人員迴避此案。

5月10日王惠芳獲釋,即在法定鑑定期間50天期滿獲得釋放,未執行後面30天的拘留。

顧國平:「石門二路派出所違法辦案」

與王惠芳同時在北京14路巴士被綁架的上海大學退休老師顧國平對大紀元記者表示,「石門二路派出所違法辦案涉三重點:

1、以尋釁滋事罪被關押的王惠芳,在靜安區公安分局根本查無此案,這件事石門二路派出所已涉嫌違反公安機關有關辦案規定的程序。

2、石門二路派出所將在北京14路巴士上的王惠芳以尋釁滋事立案, 是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是以打擊報復的方式, 將她強行鑒定被精神病這個情況是嚴重涉嫌打擊報復控告舉報人的違法犯罪行為。

3、石門二路派出所將王惠芳強行押送看守所, 但並沒有對她做入監前檢查。王惠芳是個72歲老婦人,血壓高、CT、驗血、心電圖,還有能要做B超等都是入監看押人員必須要檢查的,這又是一個涉嫌侵犯王惠芳本人的權益。」

「上三點足以證明石門二路派出所違反法定程序,對王惠芳進行打擊報復的違法犯罪行為。因此上級有關部門應當對石門二路派出所予以立案偵查,並給予適當的嚴肅處罰,以還王惠芳本人的公道和正義。」

顧國平還表示,「感謝《大紀元》和新唐人的即時報道,還有律師的努力,讓王惠芳提前一個月放出來,同時也阻止了當局極力想將她打為精神病患者的報復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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