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14日晚上9時20分左右,一輛的士因違反交通燈號,遭一部城巴於灣仔港灣道與菲林明道交界處攔腰撞上,一男一女的士乘客死亡。涉事女的士司機今(1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被判監2年,及吊銷駕駛執照5年。
被告郝逸琛(34歲)承認於2024年1月14日,在港灣道與菲林明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的士,引致女子宓圓圓及男子何維新死亡。
控方表示,被告無刑事定罪紀錄,但有1次不小心駕駛紀錄,2次交通定額罰款,包括1次沒有遵守交通燈號。
辯方資深大律師林穎茜求情時稱,被告為職業安全督導員,同時考取多項專業資格包括急救、港鐵鐵路安全初階課程等,一直注重安全,在周末兼任的士司機是為了幫補家計。被告案發時並非想衝燈,只是一時大意看錯燈號。被告也因本案感到自責,長期失眠,需服用抗抑鬱藥和接受精神科治療,事件中被告背部和腰間等亦有受傷,至今仍感痛楚。
暫委法官蘇文隆判刑時稱,案發當下天氣良好、路面乾爽、車流稀疏,兩名事主亦有佩戴安全帶;被告在涉案路段紅燈亮起約12秒後違反燈號駕駛,終導致事件發生。蘇官以3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減刑三分一,判囚2年,另外吊銷駕駛執照5年,被告須重新考取執照。
案件編號:ESC15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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