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近年接獲多宗與網購傢俬有關的投訴,在2022年至2024年共接獲2,112宗投訴,今年首4個月亦接獲146宗相關投訴。消委會指,投訴涉及網購傢俬貨不對辦、到貨傢俬品質跟陳列品有所出入,及引用不同條款拒絕跟進訂製傢俬尺寸有誤問題等。
消委會在新一期《選擇》月刊透露3宗投訴個案。其一投訴人溫先生在網店A只設英文的網頁看中一款北歐風格原木書桌,該桌稱設有入榫式抽屜、標明深度為58厘米。但收貨時卻發現包裝盒印有簡體中文,品牌名稱與網店的產品陳述亦不相符。組裝後書桌的實際深度亦僅有55厘米,抽屜亦並非入榫設計,故投訴貨不對辦要求退款,但遭拒絕。
在消委會介入後,網店A稱,網站已列明「圖片只供參考」、貨品設計上或存細微差異,但未有解釋為何包裝盒上的品牌與網店描述不符。該店同意退款,但要收取收貨費及重新包裝費,相當於書桌近四成售價。最終雙方未能達成共識,投訴人表示將諮詢法律意見決定下一步行動。
第二宗個案的投訴人王小姐在B商戶門市以4,850元購買一張兩座位半真皮梳化,唯梳化到貨後投訴人認為與試坐的陳列品有分別,檢查後認為兩者皮質明顯不同,遂提出投訴。
B商戶回應消委會稱,已派技術人員上門檢查梳化,確認該梳化的木架結構、彈簧等均符合生產標準,並安排投訴人到門市重新試坐陳列品梳化。由於投訴人認為陳列品的品質較好,B商戶最終同意以陳列品作為替換。
投訴人林先生向C商戶支付24,300元訂製一張全長120吋的三座位連貴妃椅真皮梳化,特別要求將每個座位和貴妃椅的闊度分別調整至26吋和30吋,但收貨時發現闊度不符訂製要求。C商戶稱梳化內藏海綿較多導致座位「脹了」,待使用一段時間海綿被壓實後便會變闊,並拒絕重造梳化。
林先生向消委會投訴,C商戶稱發票列明公差範圍為正負2吋,銷售時已向投訴人清楚說明手工製梳化存在輕微尺寸誤差,因此拒絕更換或重造梳化。投訴人質疑C商戶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考慮向海關求助,消委會則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決定是否再作追討。
消委會促業界審慎使用免責條款 提升誠信與商譽
消委會指出,傢俬的品牌、尺寸與設計對消費者而言屬重要資訊,商戶應確保產品資料準確,切勿倚賴「圖片只供參考」作為責任卸除。至於「公差」條款,雖理解製作過程中可能出現微小誤差,但若商戶過度依賴免責條款,將予人推卸責任之感,長遠損害行業信譽。
並提醒市民選購傢俬時的注意事項,包括網購前宜親身試用、詳閱退換條款、保存交易紀錄、留意附加收費,及明確標註訂製要求:如屬訂製傢俬,應於發票清楚列明尺寸與設計細節,避免日後出現爭議。消費者亦應選擇信譽良好、條款清晰的商戶進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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