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早前更新網站,刪除大量調查政府部門的報告及資料,僅保留2023年4月之後的調查報告、新聞稿、調解協作實例,以及2022/23年度起的兩份年報,之前的內容被移除,涉及至少230項調查報告。公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為方便公眾找到最新和最相關的報告,已更新網上資訊至最近3個年度;如欲索取網站以外的資料,可向公署提出書面要求。
公署網站資料本來可以追溯至2013年,但目前只保留2023年4月之後的調查報告,原詳列市民投訴個案的「《公開資料守則》個案」欄目更整個被刪除。2015年關於對公營房屋現有租户資格的審查和監察機制的報告、2020年關於社會福利署對護老中心的投訴的處理的報告等內容都被刪除。
公署解釋,設立網站的主要目的是發放最新及相關資訊,讓使用者可以便捷地了解公署工作;為確保網站內容準確,方便公眾找到最新和最相關的報告,以及更有效益管理網頁資訊,公署已更新網上資訊至最近3個年度。
署方表示,會不時檢視及更新網站上發布的內容,曾發布的資料會長期保存,並沒有刪除;市民如欲索取公署網站以外的資料,可向公署提出書面索取資料要求,公署會按《申訴專員條例》適當地處理。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在接受《明報》訪問時表示,近年政府下架資訊似成趨勢,他質疑只要網絡結構清晰,放置大量內容也不會難找,並以圖書館作比喻,即使書籍因空間問題需放入倉庫,通常會有清晰目錄及借書指引,列明市民及政府權限。他認為若公署收起檔案卻不說明收起內容,便不合理;公署揭露政府過往缺失,清晰列出個案有利公眾知情權,有助建立公開透明形象,不應視為需隱藏之事。
政府檔案處前處長朱福強稱,若公署僅重整網站而非銷毁檔案,並容許公眾循《公開資料守則》索閱,程序上無問題;但若查閱申請被拒,按現有機制無其它方法處理,只能向公署申訴。他認為公署最新做法不僅損害市民知情權,亦間接影響政府公信力。
他預料公署內行政單位負責批准查閱,職能單位負責調查,投訴由不同單位處理,但若最終不獲批查閱,市民亦無計可施,因香港缺乏檔案法及資訊自由法,《公開資料守則》非法律,查閱檔案權利不受保障。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向《香港01》表示,不明白公署移除資料的原因,特別是公署負責處理投訴,是政府和市民間的重要橋樑;她質疑政府現在聲稱推動「智慧政府」,網站竟然連報告也放不了。@
----------------------
🏵️ 法輪大法洪傳世界33周年特刊:
https://tinyurl.com/3p4e4yrn
----------------------
【不忘初衷 延續真相】
📰周末版復印 支持購買👇🏻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