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3日)舉行記者會,公布《2025年立法會選舉活動建議指引》,並即日起展開為期30天的公眾諮詢,至8月1日結束。任何被裁定危害國安罪行的人,將喪失立法會候選人及當選資格。
選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指引加入25項修訂,涵蓋法律更新、選舉安排、實務操作及與其它選舉活動的一致性等四大範疇
今次特別著重指引的「簡潔易明」,是次指引內容經大幅精簡,全文由原來逾19萬字大幅刪減至約11.5萬字,減少四成,頁數由502頁縮減至360頁,並大量使用流程圖、常見問題與個案解說。
指引以2021年版本為基礎,重點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任何被裁定危害國安罪行的人,將喪失立法會候選人及當選資格。
指引亦納入一系列新安排,包括選民可透過流動應用程式或網站查閱選區與候選人資料,候選人可用轉數快繳交按金,並可使用電子表格處理競選事宜。
功能界別或採電子點票
此外,指引亦加入功能界別或採電子點票的安排,唯強調選管會尚未作出最終決定,須視乎系統穩定性及第三方測試結果而定。
面對記者提問有關2023年區議會選舉電子派票系統出錯的問題,陸啟康回應稱,當局已按文本立資深大律師主導的調查報告建議,設立「核心系統發展與維護委員會」,重新檢視電子系統,並進行多輪壓力測試。他坦言無法保證百分百無錯,但強調一旦系統出錯,選管會將確保應變方案不影響選舉準確性與公信力。
選舉事務處表示,第二階段選民登記將於8月1日展開,而特區政府將籌劃「鋪天蓋地」的宣傳活動,參考區選經驗帶動氣氛。本屆立法會選舉預算逾12億元,當中約1.7億元撥作宣傳用途,較上屆區選增加七成,並預計聘用約3.7萬名選舉工作人員協助三大界別投票事宜。
違反國安法者不能參選
有記者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選舉資格規定提出質疑,對於被指條例列明凡被裁定干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士,將喪失在立法會選舉中被提名為候選人及當選的資格,亦喪失以選委身份在選委會界別中投票的資格,是否與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產生衝突。
對此,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陸啟康回應指,關於選舉權的安排屬於選舉政策的範疇,而選管會在選舉制度的制定上並無角色,因此不會就誰有權參選等問題發表意見。他強調,選管會會根據既定的法律制度,舉辦公平、公開和誠實的選舉,並會配合政府落實相關制度,維持「愛國者治港」原則。
另有記者詢問,若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人士已服刑完畢,是否仍終身喪失參選與投票資格。陸啟康回應指,有關安排在法例中已有清楚列明,選管會不會也不適合詮釋法律內容,呼籲各界如有疑問,應詳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選舉法例中的有關條文。
此外,對於電子點票系統方面,選舉事務處透露採購費約為1,600萬港元,涵蓋硬件、軟件、支援及即場駐站人員等整體管理服務,旨在應對功能界別約20萬選民的龐大點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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