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8歲男子陳家禧因2024年2月15日在天水圍銀座輕鐵站外天恩路危險駕駛電單車,撞倒81歲盧姓老婦致其死亡,今日(7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16個月及取消駕駛執照5年。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

案情顯示,事發當日下午,盧婦與家人在天恩路行人過路處過馬路,當時行人綠燈閃爍,盧婦走到路中心時燈號轉紅,約3至5秒後被被告駕駛的電單車撞倒。盧婦前額著地,重傷昏迷,送院搶救後翌日因頭部創傷不治。被告當時以時速約37公里行駛,稱以為行人已過馬路,減速後繼續前行,發現盧婦時未能及時煞車。法庭裁定被告未有停車或大幅減速,屬危險駕駛行為。

法官陳廣池表示,雖然事發時交通燈剛轉綠,被告無權貿然穿越行人過路處,尤其在繁忙路段應更謹慎。被告2012年曾因危險駕駛被判緩刑1年,事發前一年取得電單車駕照。法庭接納被告認罪並有悔意,其求情信向盧婦家人致歉,稱經歷祖母離世後決定承擔責任。被告任職吊機操作員,育有一子一女,事後飽受精神壓力,對駕駛感恐懼。考慮被告認罪、家庭背景及案底已逾5年,法庭從輕判刑,判囚16個月及停牌5年。

案件編號:DCCC 104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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