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委任區議員葉吉江因去年8月在上水古洞路逆線駕駛並撞向的士,於今年5月被裁定危險駕駛罪成,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6個月及自費參與駕駛改進課程。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今日(9日)宣布,葉吉江的行為構成區議員失當,由明日起暫停其區議員職能及職務一星期,期間葉無權收取任何酬金或津貼,但可獲發還辦事處租金及員工薪酬等運作開支。
葉吉江於2023年8月在上水古洞路逆線駕駛私家車,迎面撞向一輛的士,警員到場發現其滿身酒氣。雖然醉駕罪最終獲撤銷,葉於今年5月9日承認危險駕駛罪。
民青局其後接獲屯門區議會主席及3名區議員投訴葉行為失當,並委任監察委員會調查。委員會於9月1日提交報告,認為葉的危駕罪成對區議員、區議會及政府聲譽造成負面影響,構成行為失當,建議停職一星期。民青局局長麥美娟接納委員會建議暫停葉吉江職務一周。
停職前夕,葉吉江今晚近6時於Facebook發文,說在屯興路與青山公路交匯處擺設街站,為市民量血壓、宣傳活動及派發月餅,並與居民討論區內情況及收集意見,未有提及停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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