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93歲的著名資深整形外科醫生李宏邦被控誤殺案,今(15日),由4女3男組成的陪審團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李宏邦不適合答辯。控方將會就事實裁決提出舉證,交由陪審團裁定被告是否構成誤殺。

李宏邦被控在2018年為52歲女銀行家張淑玲注射「Botox(肉毒桿菌)針」時,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張淑玲。

李宏邦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辯方早前呈上兩名精神科醫生的報告,指被告確診認知障礙症、阿茲海默症、重度認知障礙症等,認為被告不能作出理性決定。認為被告不適合答辯。

控罪指,被告李宏邦(Franklin)被控於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張淑玲(Zoe),即:(i)身為正式註冊醫生負責治療張淑玲,對張淑玲負有謹慎責任;(ii)違反該謹慎責任,沒有為張淑玲的安全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即:(a)儘管張淑玲最近曾攝取促眠藥物及禁食狀態不確定,仍繼續向她進行鎮靜療程;(b)沒有在鎮靜療程期間監察張淑玲的氧飽和度;(c)沒有在鎮靜療程期間向出現呼吸困難的張淑玲提供氧氣;(d)沒有向張淑玲提供鎮靜劑的拮抗劑;及(e)當其他醫療專業人士詢問時,隱瞞醫藥治療及藥物資料;(iii)其上述的違反責任構成其本身的嚴重疏忽;及(iv)其上述的疏忽是張淑玲死亡的主要原因。

案件編號:HCCC137/2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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