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施政報告》周三(17日)出爐,消息指政府打算放寬法例,允許寵物狗隻進入持牌食肆,但需諮詢業界再決定細節。有餐廳老闆今日(15日)在商台節目中表示,擔憂發牌條件會對餐廳面積和建築要求設限,間接推高營運成本,亦可能增加被投訴的風險,建議政府讓餐廳自行選擇是否容許狗隻進入。
現行《食物業規例》第10B條訂明,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任何食物業處所內,包括廚房、食物室及食肆的室內或露天座位間等,導盲犬及執行法定工作的狗隻(如警犬)除外,違法者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1萬元及監禁3個月。
在啟德郵輪碼頭經營餐廳的何先生今早在商台節目表示,擔心申請寵物餐廳牌照,反而會影響現有餐廳牌照的審批,例如寵物餐廳牌照可能對餐廳面積、建築有要求,或導致成本上升,續牌手續也需額外開支,規例愈嚴格,被投訴的風險愈高。他認為最佳方法是不需發牌准許狗隻進入,讓餐廳自行選擇。餐廳老闆會決定主要客群,進而確定自身的定位和宣傳。
何先生續指,越來越多人將寵物視為家人,若規定寵物只能留在室外,等於把小孩拒於餐廳門外,綁在外面,這不文明,也違背人性。他贊成餐廳可設立寵物專區,由餐廳與顧客自行選擇。他舉例,市面有女僕咖啡店,不喜歡女僕主題就不去好了。若餐廳主打「寵物」主題,不願與寵物同場用餐的顧客就不會光顧。
在同一節目上,「動物英雄聯盟」總幹事馮淑筠稱近年越來越多市民視狗隻為家人,不少狗主在群組反映帶狗外出時,到街上才發現沒地方吃飯。她讚賞今次政府終於願意踏出第一步,建議政府應加強公眾教育正面看待寵物餐廳。
她認為大多數狗主都自律不會用餐廳的餐具餵狗,並相信與帶小孩一樣;若難以管束,狗主會避免帶狗外出用餐,能帶出門的,多數是自律的狗主;社會應理性面對恐懼,多點包容,這件事肯定能成。不過,她擔心寵物餐廳發牌條件過於嚴苛,例如要求餐廳面積要很大才能獲批,但香港欠缺大面積餐廳。
她亦反對當局按狗隻體型決定是否准許進入餐廳,因為越來越多香港人飼養唐狗,體重超20公斤的唐狗十分常見;大狗不一定代表更兇猛,只要狗主平時常帶狗隻外出,大型狗隻可以很溫順,不應用體型評估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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