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起,內蒙古自治區錫林浩特市警方集中採集轄區內男性居民血樣,錄入本地DNA數據庫,引發網絡關注。民眾不僅質疑警方抽血的合法性,更質疑其動機。
9月20日,內蒙古自治區錫林浩特市公安局對外發布通告稱,9月5日起,集中採集轄區內男性居民血樣錄入本地DNA數據庫,並聲稱,這是完善公民身份訊息,直接關聯到個人身份證、護照等證件的辦理;對於防範老人兒童走失、人員身份訊息確認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並聲稱,此項工作「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據通告,該行動來自上級部門統一部署,錫林浩特市公安局各派出所將開展男性居民血樣集中採集工作。
此行動隨即引發網絡極大關注,民眾對此充滿警惕。
北京春林律師事務所主任「法職_龐九林律師」發博文質疑,「這是要幹甚麼?有人想要坐牢嗎?公安局長患失心瘋了嗎,如此大規模違法犯罪?」
「即使市委書記市長,也不能決定如此大規模採集公民個人生物訊息,因為採集公民個人生物訊息要求非常嚴格,非法採集情節嚴重是犯罪行為,是要坐牢的。」他說。
隨後,他再發博文,「我就想問問,有沒有採書記市長公安局長等領導的,如果有,屁民們無話可說,如果他們都沒有採,憑甚麼只採屁民的。如果有人針對該公安局的行政訴訟,本律師將免費代理。」
網民質疑,「合法嗎?!呼喚暫停。」「無法可依」「不合規不合法,絕不支持!」「 按照《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公安機關只能採集犯罪嫌疑人、違法行為人、受害人和被侵害人的的血樣。這也就意味著公安機關只能強制採集特定人的血樣,而轄區內全體男性居民並不屬於特定人群。」
「說是完善公民訊息,防止拐賣走失甚麼的。那要這樣的話,為甚麼不給女性居民也採血呢?」「好搞笑,即然作用是完善身份訊息,防止老人,小孩走失,為何只採集男性血樣」「看不懂呢,有高人指教一下麼?」「是有甚麼不良居心吧。」「如何利在千秋請官方給解釋一下?」
「新疆17年就全部採集過了」「隨著科技的進步,人類的預期壽命將越來越長」「配型?」「前提是不要被用來配型,基因庫保安措施級別夠嗎?」「通過基因檢測的HLA數據進行配型是目前最常用的器官配型方式。」「感覺恐怖」「裝都不裝了?」
IP地址為浙江的網民說,「學校最近也是在抽血體檢,原則上都要抽,沒有選擇的權利」;IP地址為遼寧的網民說,「我家那邊也採集了,為甚麼沒報道」;IP地址為安徽的網民說,「我們這五六年前就錄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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