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代理監管局(「監管局」)歡迎立法會通過《簡樸房條例草案》。
該草案旨在為出租住宅樓宇分間單位引入規管制度,並為引入簡樸房居住環境最低標準提供法律依據,以期應對積存已久的劣質「劏房」問題。規管制度設有48個月的過渡期,讓業主為不符合標準的現存分間單位進行改造並取得簡樸房認證,以符合新規定。過渡期後,出租未獲認證的現存分間單位將構成刑事罪行。
監管局主席蕭澤宇教授表示:「條例草案的通過標誌着保障低收入人士居住環境的新篇章。」
監管局將繼續與房屋局合作,向地產代理業界宣傳新規管制度的相關規定及過渡安排,讓他們能準確地為客戶提供建議,以便客戶考慮其分間單位的未來方向。
蕭氏補充道:「監管局亦會提醒地產代理在處理涉及分間單位或簡樸房的業務時,須履行的法律責任。」
監管局將繼續關注房屋局制定實務守則及申請須知等的落實進展,並促進房屋局與地產代理業界之間持續進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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