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周三(10月1日)發布的一份新報告,揭示中共法院正系統性地將模糊的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法律「武器化」,以打壓人權捍衛者等異見人士。

國際特赦組織對64名中國人權捍衛者涉及的68宗案件——共102份官方起訴書和判決書——進行了分析,覆蓋時間介於2014年至2024年間。這68宗案件中只有一起沒有被中共法院作出有罪判決。而且除3人外,其餘被告均被判處1年半至1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報告題為「『這個審判還有合法性嗎?』中國(中共)法院在打壓人權捍衛者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詳細說明了中共法院如何對和平行動者、記者、律師及普通公民進行橡皮圖章定罪,甚至以他們發表的言論、參與結社活動或與國際社會有往來當作定罪藉口。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白舒然(Sarah Brooks)表示:「中共領導人樂於宣傳其對國際合作和法治的承諾。但這種宣傳掩蓋了一個事實:在處理政治敏感案件時,中國(中共)法院更像是(中共的)鎮壓工具,而非維護司法公正的機構。」

她補充:「中國的人權捍衛者僅因發聲、和平組織活動或與國際社會往來,就被(中共)視為國家的敵人。他們的勇氣換來的是監禁、酷刑和虛假審判。」

有超過90%的案件顯示,法院援引模糊、範圍過度寬泛且不符合國際標準的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法條,將和平言論和結社行為定義為犯罪。中共官方最常見的指控是「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和「尋釁滋事」。

法院經常將網絡言論作為「顛覆國家政權」的證據,包括網誌文章、社交媒體評論或轉發人權文章。甚至接受外國媒體採訪、在海外網站發表文章或參加境外非政府組織培訓等行為,都會被當局指控為「勾結外國勢力」。

將行使基本自由定為犯罪

國際特赦組織發現,中共法院系統性地將批評政府的行為等同於對國家安全的威脅。

一位中國人權律師表示:「(當局)可以把你的任何一個行為定義成犯罪行為。」

研究還發現,勞權行動者因協助工人進行集體談判而遭起訴;上訪者因向上級機關提交申訴而遭懲罰;和平集會則經常被控「擾亂社會秩序」。

與國際社會往來被視為犯罪

有超過一半的案件,中共法院將當事人與國際社會有往來定義為犯罪證據。被告因接受非政府組織的少量資助、接受外國記者採訪,或甚至只是租用海外伺服器就被當局指控為「勾結外國勢力」。

在一起案例中,當局稱在被中共防火牆屏蔽的海外網站上發表文章構成擾亂國內公共秩序,儘管該網站在中國無法訪問。另一例中,中共的公開政策文件也被視為國家秘密。

白舒然表示,中共通過將幾乎所有形式的國際往來定為犯罪,試圖切斷人權捍衛者與國外的聯繫。

「這不是關乎國家安全,而是純粹的政治控制。」她說,「對中國人權捍衛者的定罪不僅影響到被直接打壓的人士,更在整個社會引發寒蟬效應。通過將和平行動主義視為國家安全威脅,當局意在壓制整個社會的異議聲音。」

系統性剝奪公正審判權

國際特赦組織發現,其審查的每一宗案件都存在公正審判權遭侵犯的情況。

所有68名被告均遭任意拘留,許多人被關押數月並禁止與外界接觸,至少15人被實施「指定居所監視居住」。

有11位被告報告遭到當局的酷刑對待,但中共法院未進行調查便予以駁回,更經常將舉證責任轉嫁給被告。

此外,中共法院聲稱公開審理,但庭審仍常以「涉及國家秘密」為由不允許家屬、媒體或外交人員旁聽。

在68宗案件中,有67宗被告被判監禁。許多判決還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處罰,使被告即使在刑滿釋放後,仍被禁止發聲、發表文章或組織活動。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北京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僅因和平行使言論、結社或集會自由權就被監禁的人士。

「當律師因辯護而入獄,上訪者因尋求伸張正義而受罰,作家因文字而被囚禁時,當局傳遞的訊息已經十分明確:沒有人是安全的。」白舒然說,「但中國的人權捍衛者仍堅持不懈地奮鬥——國際社會必須挺身而出支持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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