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造成39人罹難的南丫海難,死因研訊自今年5月展開,歷時44天,先後傳召84名證人出庭作證,早前已完成結案陳詞。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將於今年11月13日上午10時裁決。
南丫海難發生於2012年10月1日,當時港燈旗下的「南丫4號」從南丫島碼頭出發,隨後意外與「港九小輪」公司擁有的「海泰號」發生碰撞,結果「南丫4號」在短時間內迅速沉沒。事故導致92人受傷,39人喪生,當中最年幼的遇難者僅3歲。
39名遇難者為區曉霖、鄔寶甜、張月媚、許嘉偉、李瑞蘭、郭亮瑩、蘇貴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張頌軒、徐蓮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頌彩、IE, HWIE WENDY、黃麗珍、黎翠玉、徐志偉、陳敏盈、陳榮基、鄭燕蘭、劉靜嵐、梁家杰、李詠梅、甄子祈、古文昌、趙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靈、林嘉敏、劉文麗、陳巧鑾、鄭先鑫、何黃佩蘭、徐凱盈。
死因研訊聚焦6個議題,包括負責製造「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是否知道要為船隻安裝水密門;財利船廠前船舶繪圖員張福初在計算破艙穩性出錯時,是否推卸責任給曾任職財利的西班牙船隻工程師 Leizaola;跟「南丫四號」相撞的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頭是否有加裝鋼片;「南丫四號」艙口圍板的高度是否低於標準;海事處每年或每兩年檢查「南丫四號」的艙門;涉事海員是否超時工作。
罹難者家屬、海事處、財利船廠、港九小輪及港燈相繼在死因研訊陳辭。家屬與海事處的代表大律師均指出,「南丫四號」原本設計包含水密門,質疑財利董事羅愕瑩在庭上作出虛假陳述,謊稱早年已決定取消水密門。家屬一方批評羅愕瑩捏造說法,只為掩蓋財利的疏失或規避刑事追查。
海事處結案時承認驗船人員在建造階段警覺性不足,錯失發現漏裝水密門的機會,但辯稱年檢重點在船體損毀,要求核對圖則「不公平亦不合理」。處方指出,多名作供人員已退休,其供詞不代表現況,並強調海難後已加強驗船培訓與考核,部門文化已改革。
家屬則指責海事處時任驗船主任梁維學作假證供,建議轉交執法部門調查,並促請死因庭建議海事處督察簽署聲明確保依圖建造、港九小輪改善更制及港燈設立新船檢查機制。
案件編號:CCDI-1075-1113/2012(M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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