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分別27及54歲的本地男子,涉於7月至9月期間多次於不同當舖抵押高仿金項鏈,騙得14萬元,近日被警方拘捕。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偵緝督察岑思朗今日(15日)表示,黃大仙警區刑事部近月留意到有不法份子,試圖以高仿真度的金器到不同當舖抵押,騙取金錢。經調查,警方鎖定兩名疑犯,涉嫌於7月至9月,6次於九龍及新界不同當舖抵押高仿金項鏈,當中一名男子成功得手3次,造成損失金額高達港幣14萬元。
岑思朗說,涉案項鏈經人手加工,其扣位以真金製造,但是其它部份只包上一層薄金的普通金屬。
黃大仙警區刑事部在10月13至14日展開拘捕行動,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兩名年齡分別27和54歲的本地男子。警方於行動中檢取兩名男子犯案時穿著的衣物,並不排除日後會有更多人被捕。
刑事調查第五隊督察温朗晴表示,近日全球黃金價格持續上升,成為不法份子犯罪的誘因。警方呼籲從事黃金交易的人士在取得金器時應多加留意,儘可能於物件多個部位充份測試,以排除交易假貨的可能,避免損失。
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任何人以欺騙手段,無論該手段是否唯一或主要誘因,不誠實地取得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永久剝奪該財產,屬犯罪行為,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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