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財局就王朝酒業(00828)於2010及2011年度審計工作中涉及的多項重大缺失,向羅兵咸永道(PwC,大陸稱普華永道)及兩名合夥人作出譴責,併合共處以160萬元罰款。羅兵咸被罰80萬元,審計合夥人鄭廣安及質量監控審視員江令言分別被罰60萬元及20萬元。
會財局指出,羅兵咸在收入確認方面未能取得充份及適當的審計證據,卻仍對王朝酒業出具無保留審計意見。
調查顯示,審計團隊過度依賴企業內部的銷售訂單及出庫文件,但這些文件並未能證明貨物已交付或被客戶接受,構成確認收入的重大缺口。相關審計程序未有展現必要的專業懷疑態度,未能識別潛在誇大收入的風險。
會財局進一步指出,羅兵咸在接獲匿名舉報後進行內部調查,發現部份聲稱已售出的葡萄酒產品仍存於外部倉庫,並最終需要調整已往財務數據。此個案凸顯收入確認作為高風險審計範疇,一旦監管不足,或導致重大財務錯報並損害投資者信心。
羅兵咸永道發言人回應,事件中並無發現任何蓄意或不誠實行為,但承認十多年前的審計工作未達專業標準。該行強調,近年已大幅投入資源提升審計質素,並推行內部質量改進計劃,以確保類似問題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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