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南方周末》報系原記者、《南方都市報》原首席編輯,廣東廣強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筱贇發文指控,在建設銀行山東東營分行取現一萬元以上,被銀行當成犯罪嫌疑人報警。11月5日,相關消息衝上微博熱搜,隨後微博壓熱搜。
周筱贇在題為「奇葩!去建設銀行山東東營支行取現,我竟被銀行報警了」的文章中,講述了他在銀行取錢時的不愉快經歷。
在山東省東營市出差辦案一個星期,他突然獲悉,外地朋友要結婚,就想過兩天直接去當地參加朋友婚禮。參加婚禮需要給紅包,於是,他到建設銀行東營東城支行取現。
央行規定取款5萬元以上要說明用途,周筱贇認為,低於5萬元不會出現問題。沒想到,櫃員問他取現用途,否則沒法取現。他不想僵持,就說「消費」,櫃員問,具體是買甚麼,「我當時就怒了,這是我自己的銀行卡,我買甚麼東西,關銀行甚麼事?建設銀行,你們真的是過份侵犯個人私隱了!」
更讓周筱贇惱火的還在後面,櫃員又問,上個月的某月某日,有個叫某某某的人給你轉了若干元,這筆錢是甚麼?「我說你是公安局嗎?你對我刑事立案嗎?我有甚麼義務向你匯報?」
他認為,建設銀行這麼問,已不僅僅是侵犯個人私隱,而是赤裸裸地把每個普通公民都當成犯罪嫌疑人來審問。建設銀行先默認每個存戶都是犯罪嫌疑人,然後要求每個存戶自證清白。
櫃員又說,已打電話給反詐中心和派出所,但電話沒人接。現在只能讓反詐中心出警來向你核實了。周筱贇說行,「你們為了這點事就報警,那我就等著。」他在建設銀行等了半小時,反詐中心沒出警。
周筱贇描述,又出來一個領導說沒報警,問他還取不取錢,「貌似意思是可以讓我取現了。所以,我早就知道,所謂的規定,有的時候是死規定,而有的時候,又是可以變通的。取決於領導的心情。」他說不取了,於是銀行就讓他走了。
周筱贇指控建行的相關內容,引發網絡關注,一度衝上微博熱搜,大紀元記者看到時,該消息排微博熱搜第7名,但隨後不久,微博壓熱搜,該訊息徹底從熱搜中消失。
目前,涉事銀行與東營市反詐中心在互相推諉責任。
5日上午,涉事銀行工作人員告訴《大河報》豫影片《看見》記者,不管是取現1萬元以上,還是5萬元以上,都需要提供說明取款用途和資金來源,「東營市各個銀行(取現要求)都是一樣的,因為東營市反詐中心對本市各家銀行開會都是這麼要求的」。
東營市反詐中心工作人員則表示,根據目前的反詐形勢,以及反詐法和金融監管行業的相關要求,銀行理應要做盡調工作,但對於取現金額並無固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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