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持雙程證的大陸女子於前年為申請「高才通」,從而取得在港居留入境許可,而虛報持有澳洲蒙納許大學的學士學位。她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今日(10日)於沙田裁判法院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以簽保守行為處理,她須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控罪獲撤銷。
被告李菲,持有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她被控於2023年10月8日或前後,為取得一張根據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在港居留入境許可,而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李聲稱自己於2014年7月在澳洲蒙納許大學(Monash University),獲得經濟及工商管理學士學位。
案情指,被告欲透過「高才通」申請來港居留證,在2023年10月8日線上提交申請書予入境事務處。該申請中,被告聲稱曾就讀澳洲蒙納許大學(Monash University, Australia),並於2014年7月獲授工商管理學士學位。入境事務處相信該申請的資料為真,遂於2023年11月2日批准被告的入境許可證申請。
在調查「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下的居港申請時,被告遭懷疑以海外院校的虛假學歷申請入境許可證,並且經澳洲總領事館核實,被告的澳洲簽證申請紀錄與他人存在關聯。2025年5月23日,被告在辦理入境許可時被截查。
控方今日於庭上表示,經雙方商討及索取法律意見後,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並提出守行為時間不少於2年。被告同意案情後,鄭官批准她以2000元自簽守行為24個月,並將控罪獲撤銷。
案件編號:STCC 202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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