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地方法官博斯伯格(James Boasberg)周二(11月18日)裁定,Meta目前已不擁有社交媒體的壟斷地位,駁回了聯邦貿易委員會(FTC)要求拆分Instagram(俗稱IG)與WhatsApp的訴求。這項判決成為美國近年反壟斷行動中,大型科技企業(Big Tech)取得的首場關鍵勝利。
法官博斯伯格的裁決核心在於:社交媒體市場格局自FTC於2020年提起訴訟以來已發生了「顯著變化」。
博斯伯格同意Meta的觀點,如今社交媒體已不再像過去那樣主要用於個人狀態更新,市場已出現結構性轉變,Meta競爭者遠不止於FTC所主張的Snapchat平台,或小型社交應用MeWe,還包括TikTok、YouTube甚至蘋果的訊息服務。
法官認為,FTC未能證明Meta目前仍掌握壟斷地位,故裁定Meta勝訴。
「即使將YouTube排除在外,單單納入TikTok就足以駁回FTC的案件。」法官寫道。
判決指出,FTC指控Meta奉行「與其競爭,不如收購」的策略,控方也援引行政總裁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在2008年寫下的電郵,作為其「壟斷動機」的證據;然而,本案焦點並非十年前的收購是否合法,而是當前市場是否存在壟斷。
法官認為,社群網絡(social networking)與社交媒體(social media)之間的區隔已經崩塌。他引用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的格言「沒有人能夠兩次踏進同一條河流」,來形容不斷變化的線上社交媒體世界。
他引用庭審證據表示,用戶在Facebook或Instagram出現故障時,會改用TikTok或YouTube,顯示平台間具有明顯的替代性。他還指出,Meta去年為提升短影音功能Reels,投入約40億美元,以應對來自TikTok的競爭壓力。
在判決公布後,FTC發言人Joe Simonson表示,「我們對這項裁決深感失望」,他補充:「我們正在檢視所有選項。」
Meta對判決表示歡迎。Meta首席法務官紐斯特德(Jennifer Newstead)發聲明稱,此裁定「認可了Meta面臨激烈的競爭」。
她表示:「我們的產品對人民和企業有益,體現了美國的創新和經濟增長。」
此裁決的結果,與先前針對Google的兩項獨立判決形成鮮明對比。Google在搜尋和線上廣告領域被裁定構成非法壟斷。
市場研究機構Emarketer分析師Minda Smiley告訴美聯社,Meta此次勝訴「並不令人特別意外,考慮到該公司近年為追趕TikTok所付出的巨大努力」。
她補充:「不過,從監管角度來看,Meta距離走出困境還很遠:明年,美國將就兒童心理健康問題,對多家大型社交平台展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審判。」
「儘管如此,在面對外界質疑其龐大AI投資能否為Meta帶來長期效益之際,今日的勝利無疑為公司注入了一劑強心針。」史邁利表示。
本案是美國大規模反壟斷行動的一部份。除Meta外,美國司法部正對Google提起多項反壟斷訴訟,Amazon、蘋果亦面臨類似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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