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認為「天誅地滅」只是一句成語,意思是指一些罪大惡極的人為天所誅殺,為地所滅。在古代,確實是有天誅地滅的真實案例。「天誅」是指雷電擊斃那些罪惡深重的人,而「地滅」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下面舉幾個例子來作說明:
清朝同治初年,江陰(今江蘇省南部,歸無錫市代管)有一鄉民,平日無惡不作。有一天,他買完菜提著籃子回家,走到自家門前的空地時,忽然腳好像被綁住了,動彈不得,然後就開始往土裏下沉。過了一會兒,肚臍已經陷至土中了。看到的人想把他拉出來,但越拉他越疼,又想用鋤頭鋤開地面,他則更痛,而且他也說不出話來了。三天後,他的頭頂就完全陷入土中,而地面上一點痕跡都沒有留下,這就是地滅的一個例證。
另再有一例:清朝同治年間,汴城(今河南省開封市)以南三十五里某村有一婦女,平日一直對婆婆不孝。庚午年秋天的一天,丈夫外出做生意,家裏只有婆婆、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一天,婆婆和這個媳婦在家吃午飯,門外忽然來了一個乞討飯吃的老婦人,是同村同族一個年老貧苦的人。婆婆心裏很可憐她,想給她一些飯吃,但又怕惹得媳婦生氣,於是趁媳婦入廚房時,偷偷地把自己飯碗裏的飯全都倒給了這位老婦人,自己再去盛飯。
媳婦從廚房出來,看見婆婆碗裏的飯吃得這麼快時,心裏已經有些懷疑了;等她看見外面那位討飯吃的老婦人,正在吃碗裏的飯時,就知道是怎麼回事,回頭怒罵婆婆,說:「我入廚房時,你碗裏的飯還有很多的,怎麼一會兒工夫,你就將飯吃光了呢?你既然把剩飯給了賤丐吃,我就不許你添飯吃了。」於是她把婆婆的飯碗搶過來,將所添的飯全倒在門外地上,還用腳來踩踏踩踏。婆婆看到這種情景,非常生氣,回到房裏上吊自盡了。左右鄰居知道這件事,但都害怕婦人的凶悍潑辣,不敢說甚麼。
三天後,那位討飯吃的老婦人,又到她家左邊鄰居來乞食,左邊鄰居的婦人對她說:「你還沒躲開嗎?上次給你飯吃的婆婆,因為你而死了,你還敢在這裏逗留嗎?」於是給她詳細講述了事情的經過。乞討的老婦人大哭著說:「這家的婆婆因可憐我而死,那我還活著幹甚麼?我只有用一死來報答這位婆婆了。」於是就跳入池塘中自溺。
不久,一聲雷響,將乞討的老婦人從池塘中提起來而將那不孝的媳婦埋在她倒飯的地方,兩腳彎曲著跪下,陷入地下幾寸深。不孝婦只是整日整夜痛苦哭喊,無法吃東西,也不能移動。每天都有幾千人從四面八方來觀看她,有人可憐她飢餓,想給她油餅吃,但不能靠近她,因為離她三尺左右,地面就熱得如火燒一般。有人拿著高粱稈挑著食物給她吃,吃完後,高粱稈已經被烤得焦黃了。就這樣過了五天,一天夜裏,颳起了強風,這個婦人突然就消失了,而地面依舊完好如故。從此例可知,「地滅」的說法,確實是存在的。
下面是一個「天誅」的例子:
甲與乙都是通州人,他倆居住在河北的一家客棧裏,平日以說唱為生。另有一同鄉人某,也住在這家客棧。
有一天下著暴雨,甲和乙一起回家,路上遇到這位同鄉某,就和他一起同行,並邀請他入肉店避雨。此時雷電交加,雨下個不停,等了很久,甲對乙對說:「離客棧不遠,我們應該冒雨前行。否則天色黑下來時,道路更加泥濘,到時行走就會更加困難了。」乙也同意。
就在他倆人剛走出肉店幾步時,突然霹靂一聲雷響,兩人同時被雷擊中。當眾人紛紛圍上來觀看時,看到其中一人胸口有一個小洞,另一人背部也有一個小洞。
同鄉某告訴大家:「他們倆人,表面上是以說唱為名,實際上是暗中誘騙人家子女,將他們賣了後,得到銀子去賭博。昨天他倆人剛從通州拐騙了二個女子,已經將她們賣給妓院了。」這時眾人才知道,他們三人一路行來,上天之所以沒有立即誅殺他倆,是因為有同鄉某和他倆一起同行。而甲乙兩人遭到天誅,難道不是罪有應得嗎?#
資料來源:《北東園筆錄》《醉茶志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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