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上旬,兩艘遼寧籍漁船在韓國西部海域連續發生翻船事故,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本身已經相當嚴重,而事件後續曝光的官員違規行為,更讓外界震驚。

先來看第一宗事故。11月9日,一艘98噸的中國漁船在韓國全羅南道可居島附近翻船。船上共有11名船員,其中6人被附近的中國漁船救起;另外2名船員雖被救起,但已經心跳停止,搶救後仍宣告不治。剩下的3人至今下落不明。

事故第二天,在韓國全羅北道群山市附近,另一艘99噸級中國漁船又發生翻覆。這艘船同樣載有11名船員,只有2人被過路貨船救起,其餘9人全部失蹤。

11月26日,失聯者家屬王先生(化名)告訴大紀元記者,10日出事的漁船上,有兩名船員沒有證書,卻使用別人的證件出海;船體設計也被指不合理,加上疑似超載,使安全風險大幅增加。

遼寧方面在事故後展開調查,結果發現問題比想像中更嚴重。在第一宗事故中,船主兼船長鄭某,為了讓漁船順利通過檢查,竟讓有資格證的船員「掛名」,實際卻派兩名沒報備、也沒有合法證書的人出海作業,導致整艘漁船根本不符合出海標準。警方已在11月16日將鄭某刑拘。

事實上,遼寧近年來漁船事故不斷。除了這兩艘船,今年10月,大連長興島也發生一宗漁船翻覆,造成10人失聯;2024年也陸續發生了3宗重大事故。

在密集事故的背後,更牽出一連串官員瀆職、受賄的問題。根據《遼寧日報》報道,截至11月24日,全省已有162名公職人員被立案調查,31人被留置,超過50人主動投案;警方也已偵破45宗刑案,104人被刑拘。

報道說,正在調查和已經查實的案例暴露的問題怵目驚心。

以營口市鮁魚圈區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徐放為例,某艘漁船翻覆後,他不但沒有組織搜救,反而要求船主「不要報警求救」,企圖掩蓋事故。

另一個例子是葫蘆島交通運輸執法隊船舶檢驗執法大隊前大隊長董某某。他被指控利用職務便利,替多名漁船主篡改船舶數據,讓原本屬於「三無船」的非法漁船,順利通過檢驗、取得捕撈資格,並藉此收受財物。

大連也有類似情況。當地漁業執法隊的前驗船師周某某,同樣利用檢驗權力替人辦事、收受好處。

報道指出,在漁港體系內,收受船主的「好處費」幾乎已成為普遍現象。這些長期累積的腐敗問題,也被視為造成安全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之一。#

(轉自新唐人《新聞直擊》製作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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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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