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五級大火後,警方以涉嫌「誤殺」拘承辦商宏業建築兩名董事、一工程顧問,屋宇署於上周六(29日)起勒令承辦維修工程的「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轄下28個私人樓宇項目停工。屋宇署昨晚(1日)回覆媒體查詢時,提供28個私樓工程項目的名單,並提及有關項目或只涉及樓宇個別單位。

綜合媒體消息,已被屋宇署勒令停工的28個宏業項目包括:

1. 柴灣新業街7號協興工業大廈

2. 北角春秧街89號大興大廈

3. 西灣河康祥街8號太康樓

4. 銅鑼灣軒尼詩道451-457號勝華樓

5. 般咸道78號寧養台

6. 中環德己立街2-18號業豐大廈

7. 香港高陞街48-66號

8. 堅道135-137A號

9. 干德道14號翡翠樓

10. 堅道110-118號

11. 軒尼詩道187-193號濂風大廈

12. 西營盤水街1C-1K號及安寧里1-15號

13. 錦屏街21-27號及21A–27A號

14. 香港仔大道166-168號. 

15. 跑馬地奕蔭街34-36號

16. 旺角水渠道34-36A號東樂大樓

17. 九龍城衙前圍道32號衙前圍大樓

18. 何文田何文田街38-40號文裕閣

19. 九龍塘太子道西237A號華美閣

20. 彌敦道510-512號

21. 長沙灣青山道332-334號

22. 必嘉圍7-21號,必嘉街44-50號及溫思勞街51-57號

23. 水渠道34-36號(涵蓋2個項目)

24. 葵涌青山公路-葵涌段539號昌宏大廈

25. 葵涌光輝圍39A號昌偉大廈

26. 大埔鄉事會街41-49號,運頭街51-53號,2C-2O運頭坊及大火里6-8號

27. 石湖墟新財街1-5號及新勤街2-6號慎忠樓

屋宇署在上周六(29日)發出的新聞稿提及,決定是基於「對宏業保障工地安全的能力缺乏信心」,形容大火揭示宏業「在地盤安全管理有嚴重缺失」,包括使用大量發泡膠板遮封樓宇窗戶。署方對宏業管理地盤安全的能力和意識存疑,因此根據《建築物條例》,命令即時暫停旗下28個工程,當中11項是由宏業任註冊承建商的私人樓宇維修工程,另外的17項屬加建及改建工程。

與此同時,屋宇署也表示,除了宏業的28個工程外,亦在特別巡查行動中發現2項樓宇維修工程以塑膠板遮封窗戶,包括由宏業任項目經理、源發建築工程為承建商的北角富澤花園;以及由富林工程營造承辦的中環中旅大廈的樓宇維修工程。署方已即時要求移除塑膠板,並將諮詢法律意見考慮法律懲處,為審慎起見暫時停止兩個工程。

截至上周六,屋宇署已巡查250幢進行外牆維修的樓宇,並向有棚網的樓宇取樣檢驗。如發現再有樓宇使用發泡膠或塑膠板遮封窗戶,或抽查檢驗結果顯示棚網不符合阻燃標準,會儘快向外公布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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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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