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中共國家體育總局局長的全國政協原常委苟仲文,今天(8日)一審被判死緩。他被指涉貪逾兩億元人民幣,引發網絡熱議。
據中共央視消息,12月8日,江蘇省鹽城市中級法院通報十四屆全國政協原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原副主任苟仲文受賄、濫用職權案一審判決,苟仲文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官方指控,2009年至2024年,苟仲文利用擔任北京市副市長、北京市委常委、北京市委副書記及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6億餘元。2012年至2013年,苟仲文擔任北京市副市長期間,在相關項目收購過程中濫用職權,致「重大損失」。
通報還稱,苟仲文論罪應當被判處死刑,但其犯罪中有未遂情節,到案後主動交代、積極退贓,受賄贓款贓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繳,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苟仲文,1957年6月生,甘肅鎮原人。苟仲文早年一直在電子工業和軟件業領域工作,曾任國家機械電子工業部第二十九研究所工程師、副所長,國家電子工業部、資訊產業部電腦與微電子發展研究中心(中國軟件評測中心)主任兼黨委副書記、書記,國家資訊產業部中國電子資訊產業發展研究院院長、國家資訊產業部副部長等職。2008年4月,北京奧運會開幕前夕,苟仲文被任命為北京市副市長。此後苟仲文先後歷任市委教工委書記、中關村管委會黨組書記等職,2016年4月任北京市委副書記。2016年10月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2022年8月轉任全國政協民族和宗教委員會副主任。
2024年5月苟仲文被查,同年12月被雙開。官方此前通報稱苟仲文搞權色交易,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公器私用,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隨意決策,濫用職權,造成巨額經濟損失等等。
官方最新通報對苟仲文的判決及相關說明,在海外社交平台X引發網民熱議:
「劉淇(前北京市委書記)的小弟,原本江派在北京的二梯隊。彭帥事件,江派張高麗被整,體育一把手進退失據,兩邊得罪,最後被所有人拋棄。可悲啊。」
「2.36億全部收繳歸還,那實際貪了多少呢?」
「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獨裁國家腐敗無處不在。」
「這種量級的案子,內情怕是外面的人永遠看不到全貌。」
「苟總這是得罪了誰?」
「正部級,夠格進秦城養老,比外面的屁民待遇高多了。」
「蔡振華怎麼還沒進去?」
蔡振華曾任中國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中國乒乓球協會主席、中國足球協會主席、中國羽毛球協會主席。
有傳言指時任國家體育總局局長苟仲文和副局長蔡振華「不和」,體育總局調換劉國梁、整改國乒教練員隊伍,矛頭指向時任中國足協主席、體育總局唯一的中央候補委員蔡振華,因為蔡振華曾任中國男乒總教練,而劉國梁和孔令輝是他的「左膀右臂」。
法廣中文網當時分析稱,中共十九大只給了國家體育總局一個中央委員名額,苟仲文的主要競爭對手就是蔡振華。苟仲文後在2017年10月召開的中共十九大上當上中央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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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每位救援者致敬
願香港人彼此扶持走過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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