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學雙月刊《字花》最新一期爆出爭議。昨(23日)出版的118期,封面為一名男生流淚的大特寫,題為「大埔故事」。《字花》董事會稱多次表達疑慮,並下令要求在獲得當事人書面同意前,該期不允上架,但主編黃永亮表示無法信服,董事會並沒有強制禁止出版及上架。董事會今(24日)向讀者及受影響人士致歉。《字花》其中一個分銷點序言書室透露,曾經同黃永亮表達疑慮,但等待回覆期間《字花》已開始宣傳118期開賣,並在銷售列中剔除序言書室。有網民不滿《字花》及黃永亮的處理手法,揚言罷買。

序言書室拒賣:今期編輯立場相左

序言書室今(24日)中午在Facebook發文,稱「這期《字花》我們應該不賣了」。帖文指周四(22日)收到發行《字花》118期的書卡,封面為一名男生流淚的大特寫,內容介紹指此相片攝於大埔宏福苑外的悼念場地,並標明「我們並不認識這位少年」。

序言書室之後與《字花》主編黃永亮確認,雖然男生樣貌清晰可見,《字花》卻並沒有取得同意將其大頭照用作封面。

序言書室稱,店員內部溝通後皆認為當中有不妥,「私人領域的哀傷,如非基於公眾利益,不應成為媒體的焦點。真實的傷痛,除非為個人經驗,或得到當事人同意,否則不宜作為賣點」。「序言」再與《字花》確認,他們並不認識該少年,即未有獲得其同意,「這與我們(「序言」)期待及支持的文學雜誌實有巨大落差,亦與我們推介、選書的立場明顯相違。」

文章交代:「我們(「序言」)懷著善意再與《字花》主編(黃永亮)溝通,希望他們回應我們的疑慮,或者作出補救,又或指出書店的盲點,讓我們理解主編的理由,從而可以照樣出售」。黃則稱需要請示董事會,待下周二(27日)再回應,不過「可惜在等待回覆期間,字花已開始宣傳118期開賣,銷售列中亦已沒有序言」。「序言」稱仍在等待下周二的回覆,「但這期大概不賣了,還請讀者知悉」。

「序言」稱,自《字花》創刊起即作為銷售書店,但「《字花》今期的編輯立場與我們根本相左,未能等到進一步溝通以理順分歧,實感遺憾。希望往後仍能同舟一渡。」

網民留言紛紛贊同「序言」的決定,有人稱「感到不妥好言相勸,卻換來欠尊重舉動,相信係令你地(哋)最無奈失望的地方。感謝你地(哋)願意同公眾交代,同時你地(哋)做了正確的事,感謝」。

《字花》董事會:尊重編採自主無強制禁止出版 向受影響人士致歉

下午3時許,《字花》Facebook刊出「董事會就《字花》118期封面爭議之聲明」,稱創立20年來,並未發生有關內容選輯的重大爭議。但交代:「董事會在得知《字花》第118期封面選用一張人物肖像照片事件,曾多次表達疑慮,並在得知付印後,就出版流程給予相應的工作流程行政指令,包括但不限於要求在獲得當事人書面同意前,本期不允上架。然而,因主編表示無法信服,董事會基於尊重編採自主原則,並沒有強制禁止出版及上架。」

聲明稱,截至今午1時半,主編黃永亮並無主動向董事會就爭議事件通報。董事會經由社交媒體讀到序言書室的意見。「在書店公開的帖文中,我們首次知悉書店曾與主編溝通過。在此,謹為我們未完善的相關管理工作,向讀者致歉。就此董事會嚴正關注,將進行內部調查及商討應變方案,在跟進工作執行前,歡迎各位讀者繼續給予意見。感謝讀者多年同行,同時向讀者及受影響人士致歉。」

網民籲回收

不同網民在聲明下留言,有人建議立即回收所有已出街的今期《字花》,「損失成本是少,危及《字花》甚至香港文學雜誌的聲譽是大。記住,受影響的不只你們。」亦有人質疑:「封面肖像無得當事人同意,但尊重編採自主原則,讓雜誌如常出版。這是甚麼歪理?!」有網民指:「尊重編採,是否代表要押上字花聲譽去登有這樣大爭議的相(事主未授權)做封面?形同由得這個主編任舞。如果之前董事會有要求之後又說放行,這樣是否董事會在此都有責任要負?已出行的copy(複本)會不會收返?」也有網民建議罷買《字花》。

翻查Facebook資料,《字花》的社交平台曾經在昨天發文,表示「《字花》第118期即將出版」,但是今日該帖文已未能再瀏覽。另外,《字花》網頁上未有最新118期的封面。

本報正就爭議向《字花》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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