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被指在社交平台發表「煽動性」帖文,如「黑警先係暴徒」、「香港係國際屈人坐冤獄中心」等,被控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他今日(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監12個月。

被告李俊傑(36歲)承認於去年3月29日至今年1月21日期間,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

案情提到,被告於去年3月至今年初,在Facebook發布117項陳述或圖片,其中提及「黑警」等字眼,例如「黑警點洗白都係黑警」、「黑警先係暴徒」等。亦有涉案帖文是悼念七一刺警案疑犯梁健輝的。

被告於今年1月21日被捕。他在警誡下表示2019年後對警察的憎恨加深,發布涉案帖文是為抒發情緒。

辯方求情時指大部份涉案帖文沒有人回應,僅1則獲回應,以及8則獲讚好,形容帖文只是情緒宣洩。庭上透露被告因本案被城巴辭退。

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稱社交媒體傳播力高,又認為被告的帖文是鼓勵他人襲警,最終決定以18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刑期後判處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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