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石硤尾邨的社企餐廳「膳心小館」日前收到房屋署通知,拒絕續租其商舖單位,要求在7月中遷出,令其日常為百名長者提供餐膳的服務恐被迫中斷。餐廳經理林先生質疑房署決定不合理,表示已交由律師處理,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

房署態度突變拒續約

膳心小館自2020年起進駐石硤尾邨第七期,每日為約80至100名長者提供低糖、低鹽、低普林飯餐,亦聘請多名弱勢員工,包括單親媽媽及特殊需要人士。經理林先生表示,早於今年1月房屋署已查詢續約意向,雙方在3月完成估價並達成租金協議,5月13日更接獲信件通知,指安排於5月20日簽署新約。

唯林先生在律師及傳媒陪同下出席簽約時,房署卻臨場以「上頭指示唔好簽」拒絕簽署。至6月2日則收到房屋署租約事務處一位姓姚的經理信件,通知舖位將於7月中收回,理由為「另有其它用途」。林先生批評房署安排倉促,質疑違反最少3個月解約通知期的約定,剝奪租戶的合理期望。

林先生強調,今次事件反映房署程序混亂及不透明,發出擬續租通知後卻突然反口拒絕,質疑是「拖字訣」。他並指小店附近有數個空置舖位,「如果它真的要用舖位,隔籬幾間都是空舖,都貼了『租約期滿』,我們又不是不續約,為甚麼要針對我們?」

長者服務恐中斷 弱勢員工去向未明

林先生表示,餐廳每日為數十名長者提供飯餐,在服務資源飽和的情況下,短時間內無法安置所有服務使用者,「80至100人要轉去其它綜合家居照顧服務,好困難。」同時,餐廳聘用的員工多數屬弱勢群體,面對經濟困難及就業障礙,短時間內恐難另覓工作。林生說會儘量安頓員工,亦希望有行家可協助。

膳心小館亦有出售由基層媽媽手作的食品及手工藝品。(蔡文昕/大紀元)
膳心小館亦有出售由基層媽媽手作的食品及手工藝品。(蔡文昕/大紀元)

月餅事件後遭政府部門頻繁巡查

林先生提到,去年在自家工場生產一批月餅準備向基層發放,同年8月「膳心小館」的倉庫遭食環署巡查,質疑月餅的來源並查封,林先生則不解「我們自己工場(的月餅)送到自己的貨倉存放,都要開張單給自己」,形容是「匪夷所思」。

同年9月食安中心公布全港月餅化驗結果,林先生指自己月餅的化驗結果是「滿意」,但食環署不解封,直至年底月餅開始腐壞,食環署才以影響環境衛生為由將有關月餅銷毀。「膳心小館」已就事件向法庭申訴,要求食環署賠償。

翻查資料,案件已於上月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處理,裁判官當時表示將於三星期後頒下書面裁決。

林先生表示,自從提出申訴後,餐廳頻繁受政府部門巡查,包括食環署、消防、警方及金管局等。其中食環署巡查得最頻密,聲稱收到「匿名投訴」說餐廳有蟑螂,但最終找不到,衛生情況滿意。他質疑投訴機制遭到濫用,造成滋擾,「食環機制是收到投訴就要來,無論是否匿名」,形容整個過程「令人莫名其妙」。

被問到「月餅事件」是否與今次被拒續租有關,林先生表示,不排除有可能性,但他認為房屋署與食環署始終是兩個獨立的部門,「兩個部門原則上是沒有關係的」。他亦說,「香港有很多屋邨餐廳都曾被食環署扣分,又或者被食環署警告。其實我們沒有扣過份,即使間中有一些警告,但不足以影響租約。」

餐廳會向申訴專員公署及立法會提出申訴,視乎回應及法律進展,考慮會否提出司法覆核。他強調:「我們不是不搬,但要講公道。始終業主是房委會,一個公營機構,我想它做事都要合情合理。我們要求的只是一個合情合理的處理」。

房署稱3個月通知期不適用於租約屆滿

房屋署回覆本報查詢表示,根據房委會與上述商舖承租人簽訂的租約,該商舖的租約為期3年,至2025年7月14日屆滿。房委會決定不再與承租人續訂租約,故承租人須於租約屆滿日或之前遷出及將單位騰空交回房屋署。

至於原租約上有關3個月書面通知的條款,是適用於業主或承租人其中一方在租約期滿前提早終止租約的情況,並不適用於租約屆滿的情況。@

膳心小館救助不少流浪貓。(蔡文昕/大紀元)
膳心小館救助不少流浪貓。(蔡文昕/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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