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至5月期間,社民連成員陳寶瑩、周嘉發、余煒彬及李盈姿三度在銅鑼灣及灣仔擺設街站,展示黑布橫額並派發印有捐款二維碼的刊物,被控「未經批准展示招貼或海報」及「無牌籌款」共12項罪名。3人不認罪受審,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屈麗雯2025年6月12日裁定全部罪名成立,指黑布雖無文字但屬表達政見,具「招貼」性質,亦認為傳單上的二維碼連接活躍賬戶,構成非法籌款。最終判陳寶瑩罰款6,600元,其餘3人各罰1,000至3,000元。

判決後,4名被告與社民連成員在法庭門外舉起橫額抗議。陳寶瑩表示,對於法院裁決完全不感驚訝,但認為結果令人悲哀,反映香港法治已被操控。「現在我們全部被判有罪,但我認為我們應該是無罪的,無論在法律上還是政治層面。今日的判決根本理據不成立,漏洞百出。法律已成魚肉,任由當權者操弄,市民淪為被宰的對象。」

她續指,裁判官未有正視辯方提出的《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104A條法律原意,只是機械式地引用條文進行檢控。「104A原意是用來規管政黨或議員在街頭欄杆懸掛橫額的安排,以分配公共空間,而不是用來針對示威、表達政治意見。這點法官完全忽視了。」陳寶瑩認為,法庭未有處理這場政治抗爭的本質,只視作一般違規行為,是對言論自由的扼殺。

被告之一的余煒彬亦批評判決推論荒謬,「我們從未在街站實際收過錢,也沒有叫人捐款。控方證人如警員都承認沒見到籌款行為,但法庭卻以傳單上有二維碼、曾經連接賬戶,就認定我們是非法籌款。這根本是匪夷所思。」

余煒彬指出,即使Braintree平台賬戶曾收款,但社民連的戶口早已被封,根本無法提取款項:「我們從沒提過『籌款』兩字,整個活動本質是表達政見,卻因一個不再能用的二維碼,被視為『無牌籌款』。這種推論方式極度危險,代表政府可隨時羅織其它理由檢控政治異見。」

他更進一步指,法院的裁決形同確認政府部門有「絕對酌情權」去審批街站活動。「今日判詞說,我們如要繼續擺街站,就得向地政、食環申請,但這些部門根本無清晰標準,全靠酌情,這就是變相給予他們政治審查的工具。」

「將來政府可以引用一些完全無關的法例來檢控我們,包括消防條例、土地或財物相關條例,總之只要能夠牽強地(remotely)扯得上關係,就可以藉此將我們帶上法庭。只要案件去到法官面前受審,我們就有機會被定罪。這已經是把法律,甚至整個制度(institution)武器化,用來針對民主派團體。」

余煒彬直言,這不只是社民連個別事件,而是整個公民社會的縮影。「今日你與政府聲音不一,就可能被視為違法,要交代、要入庭、要交罰款。法治已被武器化,不再保障人民自由。」

在法院外,曾健成亦高呼:「由治及興,鴉雀無聲!」,「法治為名,滅聲為實,壓制言論表達自由可恥」。表達對言論空間日漸萎縮的憂慮。其他社民連成員在旁展示抗議橫額,強調會堅持在街頭繼續發聲,不畏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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