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散的社民連前內務副主席余煒彬被控在2022年9月於銅鑼灣擺街站,展示寫有梁國雄、岑子杰和陳皓桓名字的橫額,遭票控「於政府土地未經准許而展示/張貼招貼或海報」罪。他不認罪並自辯後,昨日(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他事後向本報記者表示,這次判決的學術意義大於社會影響,因社民連解散後,幾乎無團體或個人繼續設街站;而政府仍可通過其他法例,尤其毋須公訴的控罪繼續「武器化」執法。

他表示,這類針對街站橫額的檢控始於法輪功案件,背後有建制派在立法會施加的政治壓力,促使當局引用《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對付法輪功。多名法輪功案被告提出上訴期間,食環署暫緩執法,直至2021年底終審法院駁回上訴許可,食環署重新啟用這條條例,針對街站橫額執法。

他認為社民連的街站是政府重點打擊對象,尤其在2022年政治高壓及疫情期間,幾乎無其他政治團體敢擺設街站。他提到,社民連在2021年底終審法院案例後,2023年3次街站共收到26張告票,顯示當局大規模「武器化」該條例。然而,由於街頭行動幾乎絕跡,執法規模實際有限。

他認為,這次判決的學術意義大於社會影響,因社民連解散後,幾乎無團體或個人繼續設街站,判決對其他法院亦無約束力。他認為「遲來的公義」不是「公義」,並指政府仍可能通過「武器化」其他法例來執法,尤其毋須公訴的控罪。

他強調,若正確詮釋條例,當局本不應執法,參考法輪功相關案例,高院和終院已明確哪些行為不在條例範圍,且法庭考慮比例原則,指出不應針對街站執法。他認為政府的態度是「告咗先!有咩同法官講!」,偏離條例的合法目的,如避免環境滋擾、保護市容及公平使用公共空間。

記者提到社民連早前因懸掛一塊黑布被判罪成的案件,余直斥更離譜,並引述法官當時稱即使是一塊黑布,在特定社會背景下帶有政治表達意味,仍屬條例的「海報」定義。余強調,案件核心是公民有權進行政治表達,檢控方意圖壓制公民自由,而余不同意《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用於政治審查。

當記者問及今次裁決是否可能面臨上訴,余煒彬表示這非他能控制,若當局上訴,他會拭目以待。

案件編號:ESS652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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