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警員於2023年12月涉電話騙案,與他人串謀向一名90歲老婦訛稱其孫子出事,急需5萬元現金,並在上門收款時被警方當場拘捕,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他今日(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交替的串謀「洗黑錢」罪,另一項串謀詐騙罪獲存檔法庭。案件押後至8月29日,以待辯方進一步求情及判刑,其間被告續還押。

被告蘇靖峰(現年31歲)曾任職警員,但現已遭警隊解僱。控方披露,被告先後從事侍應、地盤散工及警察等工作,家中育有3名年幼子女,及被告過往有多次案底。控方交代被告案發時有1項案底,截至今日共有3項案底,翻查資料,被告於2021年任職警員期間,收取賄款逾1.3萬元,洩露警方調查行動,並向同袍索取貸款約1萬元。去年他承認兩罪,被判囚4個月。

被告承認案情指,郭姓老婦居於葵涌葵芳邨某單位。2023年12月5日,老婦接到一通來電不明的電話,對方假扮成老婦的孫子,訛稱自己出事,需要5萬元應急,並詢問老婦的地址。老婦出於擔心,向兒子詢問後,其兒子向老婦表明,其孫子正在上班及很安全。

同日警方接到報案,派員到事主單位內埋伏。同日下午近1時,老婦再次收到來電,指很快會有人上門收款。其後被告於下午2時05分現身於事主單位門外,自稱「阿瑋」及前來收款。警員隨即在現場將他拘捕,他在警誡下招認,他按照一名身份不詳的人指示下前往單位收款,後來才知是欺騙老婦,「我都係收單上到來收錢先知呃阿婆」,並表示他不知道指示他的人的聯絡方法。

不過,警方從被告電話中發現被告進入單位前曾透過WhatsApp與一名身份不詳的人傳送訊息,對方提供了該單位地址。

控方就本案申請加刑。辯方求情指,被告感到後悔,未能照顧年幼子女,亦願向事主道歉。辯方又指,被告承認知道事件涉及詐騙,但他事前不知道欺騙對象是一名九旬老人家。法官質疑被告當時只是不知受害人是長者。

案件編號:DCCC 737/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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