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4歲男警員涉嫌於2023年與其他人串謀販運大麻及傷人,並與其他人共同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該男警被控串謀販毒等3罪,案件今日(13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無需答辯,案件延後至9月3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法官駁回被告的保釋申請,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王志輝(54歲,警員)隸屬於大埔區,被控串謀販毒、串謀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控罪指,被告2023年11月在香港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非法販運危險藥物,即大麻;另於2023年11月與其他不明人士串謀非法及惡意導致一名被稱為「林仔」的人的身體受嚴重傷害,意圖使他身體受嚴重傷害。他亦被控於2023年11月16日,在香港與李志謙意圖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有妨害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因為警長5874被指示銷毀針對上述王志輝因公職人員行為不當指控而進行的刑事調查的資料。
控方申請押後審理案件,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控方又提到,警方可能再次拘捕另一名涉案人士。辯方不反對延期,並為被告提出保釋申請。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應控方要求批准案件延後,但在聽取雙方陳述後,駁回被告的保釋申請。被告同時放棄8天的保釋覆核權利。
被告在前年11月被捕,案件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調查。警方稱,該名警務人員已被停職。
案件編號:FLCC1668/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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