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府智庫「傳統基金會」(Heritage Foundation)研究員孔明尚(Michael Cunningham)近期發表一份特別報告《對抗跨國鎮壓:美國領導力的新戰略架構》,闡述中共實施跨國鎮壓(TNR)的常用手段,並通過分析中共跨國鎮壓的幾個案例,指出美國應對此戰役所面臨的挑戰。

與此同時,他提出一套反制方案,以公共教育、立法與國際合作為基礎的新的國家政策,以便更有效地打擊跨國鎮壓行為。

孔明尚在報告中說,「跨國鎮壓不僅威脅人權,更危及美國及全球各國的主權。儘管有跡象顯示美國及其盟友開始正視此威脅,但現行應對措施仍顯不足。美國領導力對制定協調一致的全球反制策略至關重要。此舉不僅能協助各國取得捍衛主權所需工具,對美國自身而言更是不可或缺。」

「傳統基金會」公開表示,「中共是當今美國人民面臨的最持久、最具影響力的外國威脅。」

孔明尚長期投入於東亞及全球政治情勢研究,目前在「傳統基金會」亞洲研究中心從事中國研究。

以下是孔明尚於2025年8月7日發表報告的譯文。

跨國鎮壓

美國司法部將跨國鎮壓定義為外國政府的行為,這些行為「跨越國界對政治反對者、異見人士、維權人士及僑民社群成員進行傷害、恐嚇、威脅、騷擾或脅迫」。 這種非法行為不僅侵犯受害者的人權,也無視該行為發生地所在國的主權。

跨國鎮壓的表現形式多樣,取決於涉事政府及具體案例的情況。例如,俄羅斯與伊朗政權以在海外暗殺與下毒異見人士而臭名昭著,而中國共產黨(中共)則更常採取心理戰術(恐嚇威脅)。

中共的策略包括:僱用當地打手或私家偵探跟蹤、恐嚇目標;向目標在中國境內的親屬或關係人施壓;偶爾甚至派遣中共警察持旅遊簽證前往它國,直接對目標進行脅迫。

在部份國家,中共特工甚至綁架受害者,再秘密押回中國。

2014年,北京啟動「獵狐行動」,聲稱要以任何必要手段將國家通緝對象遣返(2015年該行動被納入更大規模的「天網行動」)。

儘管這些被追捕者多為中國境內涉嫌貪腐或經濟犯罪者,這並不能作為中共特工在外國肆意行動的正當理由。

更嚴重的是,該行動同時也被用來打壓異見人士與政治異見者,成為中共跨國鎮壓的有力工具之一。

2025年3月,中共官方自誇這些行動在十年間,成功從超過120個國家「帶回」了超過14,000人。

這一驚人的數字並未包括那些遭到施壓但未屈服的人,更未統計中共日常監控與騷擾的持不同政見者、留學生、少數族裔群體與其它社會群體。

無論採取何種手段,跨國鎮壓都侵犯了僑民社群的基本權利,並公然違反了主權與不干涉內政的國際準則——諷刺的是,這些正是中共自稱在國際舞台上極力捍衛的原則。

反跨國鎮壓艱難 無法律有效應對

美國——以及更廣義上的國際社會——正在與跨國鎮壓進行一場失利的戰鬥。

最近在塞爾維亞的逮捕案件就充份說明了為甚麼這場戰鬥如此艱難。

首先,跨國鎮壓本質上就不尊重國界。鎮壓者經常遠程操作,在受害者所在國僱用當地打手來執行騷擾或恐嚇任務。這些「本地人」即使被捕也只是可丟棄的棋子,通常對整體行動及指揮鏈所知甚少,因此幾乎無法追溯到背後的幕後黑手。有些人甚至被誤導,以為自己是為企業客戶進行合法的調查工作。

在此案中,一名中國的疑犯指示其在英國的同夥,僱用他人去跟蹤並騷擾居住在洛杉磯的受害者,目的是阻止此人前往三藩市參加針對中國(中共)國家主席習近平2023年訪問的抗議活動。

北京的幕後指揮還要求他們獲取並銷毀兩座由受害者創作、嘲諷習近平與其妻彭麗媛的雕像。

根據起訴書中記載的對話,兩名疑犯完全知道自己是在為中共政府工作。

這一次,受害者是幸運的——被僱用來施暴的「打手」其實是FBI臥底特工與線人。他們事先向受害人通報陰謀,並協助其確保安全。

然而,大多數跨國鎮壓的受害者並沒那麼幸運。

第二,即使已經知道鎮壓者是誰,跨國鎮壓的操作手法模糊不清且跨越國界,也難以直接證明其背後是某個國家政府在下令。

如果缺乏明確證據顯示是某國政府發起的行動,控方就很難以跨國鎮壓罪行提出有力的起訴。

第三,目前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法律體系能有效應對這類外國政府主導的犯罪行為。

以中共發起的跨國鎮壓案件為例,受害者通常會遭遇一連串心理恐嚇行為,這些行為單獨看來可能只是輕微罪行,甚至依現行法律根本不構成犯罪。

例如:派人明目張膽地拍攝受害者;故意以具有威脅性的方式跟蹤;讓受害人產生高度不安全感,進而屈服於中共的壓力——即使對方從未直接提出威脅。

更具侵略性的做法還包括:砸碎受害人住宅或商店的窗戶;在線上曝光個資(Doxxing);留下恐嚇紙條;甚至對受害人動粗。

這類行為很少被起訴,部份原因是單獨來看它們並不構成足以引起執法部門重視的「重大犯罪」,而執法單位往往忙於應對更緊迫的公共安全與國安威脅。

簡而言之,中共幾乎已經將「低於起訴門檻」的恐嚇手法發揮到極致。

跨國鎮壓案件隸屬聯邦調查局(FBI)管轄,但FBI長期人手不足,尤其是在處理與中國有關的案件時。

2021年,當時的FBI局長雷伊(Christopher Wray)表示,FBI平均每10小時就會啟動一件與中國相關反間諜案件。

此外,這些案件也往往不是外國政府認為足以啟動「多國行動與引渡程序」的「重大罪行」。

在塞爾維亞被捕的兩人,遭起訴罪名為跟蹤與共謀跟蹤——每項罪名最高可判處五年監禁。

然而根據起訴書,他們密謀的不僅是跟蹤受害者:英國的疑犯曾指示FBI線人開槍射擊受害者雙膝,並偷走價值數千美元的雕像。

最終,北京的上級阻止了他們使用暴力,而是改指示他們刺破受害者汽車輪胎,並花錢購買雕像後將其銷毀。

這宗案件最嚴重的起訴罪名竟然只是「跟蹤」,凸顯出美國法律體系對這類外國威脅的嚴重準備不足。

在另一宗案件中,麻薩諸塞州一名男子於2023年被捕,罪名是監視旅美香港民主運動人士,並將其個人資料交給中國(中共)官員。然而,陪審團於2025年2月裁定其無罪。該男子被控罪名僅為未註冊即擔任外國代理人,相較於他對受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傷害,這是一項極為輕微的罪名。

陪審團之所以無罪判決,不是因為懷疑他沒有做這些事,而是因為他們不確信此人明知自己是在為中共官員工作。

新的戰略反制方案

要奪回美國的主權——以及美國移民社群所應享有的憲法權利——從威權政權的跨國鎮壓手中解放出來,絕非易事。

跨國鎮壓也許永遠無法被完全根除,但可以透過提高其風險與成本,來大幅削弱其在美國國土上的操作空間。同時,也有許多方式可以促使國際社會更積極地採取行動。

這需要一套以公共教育、立法與國際合作為基礎的積極戰略。

公共資訊推廣

對抗跨國鎮壓所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是社會大眾普遍缺乏認識。即使跨國鎮壓行為發生在光天化日之下,通常也會被忽視或誤解。

這種情況可以透過一場全國性的公共資訊運動來改善,向公眾解釋何謂跨國鎮壓、其潛在威脅,以及受害者與目擊者應如何應對。

此類運動應優先針對最容易成為外國政府目標的群體——特別是僑民社區與國際學生——進行宣導,同時也要對負責保障其權利的角色(如律師、警察、教師與大學行政人員)進行教育。

此外,也應讓整體社會了解跨國鎮壓的現象,提升大眾的識別能力,增加鄰里、同事等周遭人員舉報可疑行為的可能性。

建立移民社群與美國政府之間的互信同樣重要。許多來自威權國家的個人因長期恐懼警察與官員,面對跨國鎮壓時常選擇沉默。

FBI費城辦事處已針對移民社群進行了一些公開說明,教授其識別與舉報跨國鎮壓的方法;但若要發揮實效,仍需推動一項全國性、大規模的倡導計劃,以建立信任、強化意識並鼓勵舉報。

立法改革

為更有效威懾與起訴跨國鎮壓行為,美國國會應通過專門法案,明確定義並將跨國鎮壓行為列為犯罪。

乍看之下,這類立法可能顯得多餘,因為現行法律已禁止攻擊、跟蹤,以及擔任未註冊的外國代理人等行為。

然而如前所述,許多跨國鎮壓手法往往落在現行刑法適用門檻以下,或其刑罰過輕,無法產生足夠的嚇阻作用。

制定一部專門針對跨國鎮壓的法律,將為檢察官提供更清晰的法律框架,使定罪更具一致性,且處罰力度更為恰當。為確保效力,該法應聚焦於跨國鎮壓行為本身,避免夾帶無關條文,以免分散重點或使立法進程政治化。

國際合作

跨國鎮壓是一項全球性問題,必須透過全球共同應對。

如上述所示,美國並非唯一遭遇此威脅的國家——其它國家面對的情況甚至更加嚴峻。

此外,美國居民可能會受到第三國內部替中俄等國服務者的攻擊。這種「跨境代理人」模式非常常見,例如那名居住在英國、卻在塞爾維亞被捕的疑犯就是一例。

因此,強化國際合作與協調行動對於打擊跨國鎮壓至關重要。這不僅包括強化執法合作以利逮捕與引渡,也包括推動其它國家立法並落實執行自己的反跨國鎮壓法規。

美國與其盟國與合作夥伴,應考慮建立一個專門針對跨國鎮壓的多邊工作小組,該組織可:推動全球性的反跨國鎮壓準則與共識;協調跨國調查行動;成為資訊共享與聯合行動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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